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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研究室:当前反腐倡廉民调重要性凸显

2012年09月27日09:04    来源:中国青年报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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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倡廉民意调查工作已成为全国纪检监察系统的重要工作之一。2010年到2012年,中央纪委监察部连续3年召开全国反腐倡廉民意调查工作会议。在今年的工作会议上,中央纪委副书记张惠新强调,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科学严谨的精神,切实做好反腐倡廉民意调查工作,不断提高科学性和权威性,为中央科学判断反腐败斗争形势、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反腐倡廉建设离不开广大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将民意调查和反腐倡廉高度链接,已经成为近年来纪检系统坚持群众路线的重要实践创新。从1996年至今,中央纪委研究室在反腐倡廉民意调查领域,已进行了17年的探索,他们有什么样的经验教训和成果发现?近日,中央纪委研究室负责人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专访,详谈纪检监察系统反腐倡廉民意调查工作这些年的探索历程。

通过民意调查获得的资料已成为判断反腐倡廉形势的重要参考依据

中国青年报:听说你们做反腐倡廉民意调查工作有17年之久了,具体经历了怎样的发展历程?

中央纪委研究室负责人:中央纪委监察部的反腐倡廉民意调查工作起步较早。1994年,时任中央纪委书记的尉健行同志就提出,“要建立科学的民意调查体系”。在当时来说,民意调查还是一项新事物,没有什么经验做法可参考借鉴。为此,中央纪委成立了专门课题组进行研究,开始筹备工作。1996年,我们最先开始在天津、辽宁、甘肃、河南、四川、江苏、广东7个省(市)开展调查。到1999年,我们初步探索出了以反腐败工作满意度、重视度、信心度和遏制度为主要内容,纪检监察机关自己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民意调查的路子。

随着实践的发展,我们对民意调查的认识也在不断深化,也就更加关注调查的客观性和中立性,我们开始尝试委托专业机构就反腐倡廉有关问题开展专项调查。比如,就2000年判处成克杰死刑问题、2004年判处王怀忠死刑问题,委托国家统计局开展了快速民意调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尽管这两项工作是临时性的,但为后来委托国家统计局开展民意调查作了有益探索。从2005年开始,我们正式委托国家统计局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民意调查。自2007年开始,我们又委托国家统计局对国有企业反腐倡廉情况开展专项调查。2011年,我们正式邀请国务院国资委,共同参与国有企业反腐倡廉民意调查工作,从而形成中央纪委监察部和国务院国资委两家一起,共同委托国家统计局,来开展反腐倡廉民意调查工作的“2+1”工作机制。

中国青年报:为什么要将反腐倡廉民意调查工作作为中纪委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中央纪委研究室负责人:反腐倡廉民意调查工作之所以成为全国纪检监察系统的重要工作之一,我想,这主要得益于我们对民意调查重要性认识的不断深化。

一方面,民意调查是当今世界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方法,通过民意调查获得的资料已成为判断反腐倡廉形势的重要参考依据。为什么这么说?以往我们在判断反腐倡廉形势、评价工作效果时,更多采用的是定性分析,缺乏量化考量。民意调查通过实证分析的方法,深入到群众中系统收集、客观反映他们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见,对反腐倡廉问题进行定量研究,以样本推断总体,弥补了定性分析的不足,为科学判断反腐倡廉形势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实践证明,开展民意调查,运用好民调结果,对我们把反腐决策建立在广泛民意基础之上,更准确地判断和把握反腐败斗争形势,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另一方面,经过多年的实践,我们也越来越深刻地体会到,民意调查在体察社情、倾听民意方面具有的优势。它已成为联系党和人民群众的一座桥梁,是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斗争、进言献策的重要途径,在反腐倡廉建设领域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从某种角度来看,群众是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最直接的受害者,他们对反腐倡廉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看得最清、感受最深,也最有发言权。因而,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反腐败工作,就要深入了解广大群众的意愿。民意调查为社会各阶层直接表达反腐倡廉意见,提供了重要的渠道,有利于我们及时发现反腐败斗争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动向。在当前形势下,反腐倡廉民意调查的重要性越来越凸显,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人民群众的参与积极性也越来越高。比如,在今年的国有企业反腐倡廉民意调查中,就有49.8%的受访人员写下了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中国青年报:这项工作目前取得了哪些成效?

中央纪委研究室负责人:经过17年的探索和发展,这项民调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我们知道,开展民意调查不是为调查而调查,而是要通过民意调查,为正确分析判断形势和改进反腐败工作提供决策依据。为此,在调查中我们注重围绕反腐倡廉中心工作、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来进行。近年来,我们先后开展了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三公经费”公开情况、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等重点工作的调查,这对我们检验工作成效、发现问题、改进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比如,2008年的调查显示,近八成群众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工作表示满意。这个数据充分说明了,党和国家在应对“5·12”特大地震中的有关重大决策是深得民心的。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分析了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原因,为改进工作提供了有益建议。2010年的调查中,人民群众对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满意率,就有了新的提高。另外,我们在每年的民意调查中,还设计了与人民群众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问题的题项,这为我们进一步加大对民生领域的投入和保障力度,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治理力度,指明了方向和重点。例如,通过近几年的民意调查,我们发现在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中,“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排在第一位,我们就将调查中收集的群众意见和建议,向有关部门进行了反馈,为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在反腐倡廉民意调查机制完善方面,我们也取得了显著的成效。1996年刚开始进行民意调查时,我们还是“摸着石头过河”,调查是由中央纪委监察部自己组织开展的,调查对象也主要是机关干部。应该说这是有一定局限性的。后来,随着对民意调查认识的深入,我们不断掌握了民意调查自身的规律,就开始注重民意调查工作机制的完善。反腐倡廉民意调查就从纪检监察机关直接调查,发展到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统计部门具体实施;从主要面对机关干部,发展到面向全体社会公众;从单纯统计数据,发展到注重数据分析。其中最关键的变化,就是纪检监察机关从直接调查者转变为组织协调者,完全不干预统计部门的独立调查。这种工作机制,能够充分发挥专业调查部门在技术和业务方面的优势,为调查结果的客观公正提供了有力保障。

此外,我们也注重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不断提高反腐倡廉民意调查的专业化水平。在推进理论研究方面,我们先后召开了推进反腐倡廉民意调查科学化座谈会、反腐倡廉民意调查改革发展研讨会,邀请社会调查和廉政研究领域的专家学者共同研讨,不断深化对民意调查规律性的认识,不断提高科学性、公正性。在实践方面,积极鼓励各地开展有关探索,一些地方围绕反腐倡廉民意调查结果指数化和建立反腐倡廉建设科学评价指标体系等,进行了具体的研究和实践探索,形成了一批重要成果,为我们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民意调查科学发展,提供了实践样本。

(责编:王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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