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4日10:13 来源:海外网-《人民日报》 手机看新闻
资源共用、利益共享是军民融合式发展的基本条件和发展基础
记者:军民融合式发展产出的结果是国富民强,是国家的强大,是人民的幸福,这是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最大的共同利益。但是,要实现这个共同利益,二者之间还需要有一个基本条件,这个基本条件是什么?它的发展基础又是什么?
于川信:首先,资源共用是军民融合的基本条件。军民融合是军地双方在基础设施、科技创新、服务保障、装备制造以及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发展和建设过程中,充分考虑到资源的双方共用,从而使有限的资源充分发挥出最大的效益,这是确保军民融合健康发展的基本条件。
其次,利益共享是军民融合的发展基础。军民融合体现出的正是国家的共同利益,人民的共同利益,社会的共同利益,也是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共同利益,这是军民融合式发展最为牢固的发展基础。
从国家发展利益上看。军民融合式发展产出的结果是国富民强,是国家的强大,是人民的幸福,这就是最大的共同利益,这恰恰为推进军民融合奠定了坚实的发展基础。
从国家安全利益上看。军民融合式发展产出的结果是富国强军,从军事利益讲,是战斗力的提升,保障能力的提高,人才方阵的壮大,由此溢出的是国家的安全大大增强,人民的安康更有保障,从军事效果上讲,这就是国家、人民和军队共同利益的军事表现,是推进军民融合最为现实的发展基础。
从社会经济利益上看。军民融合式发展产出的是促进社会经济的增长及产能的增加,是社会经济的不断壮大和财富积累规模的不断扩大,同时也就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更为充足的物质基础,这就是军事经济与社会经济的共同利益,是军民融合最为厚实的发展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