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1995年3月5日至3月18日在北京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2977名。会议听取了国务院总理李鹏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听取了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陈锦华关于199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财政部部长刘仲藜关于1994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95年中央及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建新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思卿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田纪云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会议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199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1994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95年中央及地方预算的决议、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验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会议还分别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会议决定任命吴邦国、姜春云为国务院副总理;补选张毓茂、普朝柱为八届全国人大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