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秘书处就今年的代表议案审议和相关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高度重视议案的审议工作。认真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交付的代表提出的议案,是法律赋予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重要职责。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就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充分发挥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作用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代表议案审议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审议工作,依法按程序审议好每一件代表议案。要对代表议案进行深入的研究分析,积极回应代表关切,提出务实可行的处理方案和办法,完善审议工作方式,落实工作责任制。
二是在议案审议过程中切实加强与代表、有关机关的联系和沟通。建议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在开展相关工作时,邀请提出议案的代表参加立法调研、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列席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会议,充分听取、反映和采纳代表的意见。还要与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保持经常的联系和沟通,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加强协调和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努力提高议案审议工作的质量和实效。建议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根据有关代表议案的内容,积极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建议,以利于不断改进和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监督、代表联络、对外交往、自身建设等工作。在制定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监督工作计划时,认真研究代表议案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作为确定立法、监督项目的重要依据。对于具备条件的代表议案,及时补充列入常委会有关工作计划,在起草、修改法律案和组织实施执法检查等工作时,积极采纳代表议案的内容。建议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实施各项工作时,认真研究、采纳代表议案的有关意见,加强和改进相关工作。
以上报告,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