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小规模分散养殖、基层监管薄弱是导致不法分子有机可乘的重要原因。 |
30多吨病死猪肉暴露几多监管漏洞?
——福建漳州“3·15”病死猪肉案件调查
公安部日前公布了包括福建漳州“3·15”病死猪肉案在内的10起打击肉制品犯罪典型案例。新华社记者在漳州采访了解到,小规模分散养殖、基层监管薄弱是导致不法分子有机可乘的重要原因。
企业冷库惊现30多吨病死猪肉
据漳州市食安办通报,3月15日,根据举报,公安部门对福建协鑫冷冻食品有限公司冻库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冻库内有批编号为“103林玉兰”疑似病死猪产品包装和数量与举报相吻合。并现场查获送货车辆,查获疑似病死猪肉7080公斤,当场抓获嫌疑人林玉红、吴进荣和洪建才。进一步查获存放在该公司冷库、尚未运出的疑似病死猪肉25260公斤、猪排骨500公斤。
经审讯,从2003年1月开始,犯罪嫌疑人吴进荣、林玉红,利用其受雇于农业部门专门捡病死猪和给养猪户收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工作人员身份,以每斤0.1-0.8元的价格向养猪户收购病死猪,并雇人非法屠宰,送到自建的冻库进行冷冻。还多次雇人车载至漳州台商投资区内的福建协鑫冷冻食品有限公司的冻库储存,冻库管理人谢煌裕为其提供场所,寄存储存的病死猪肉共计32340公斤,排骨500公斤。
经漳州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发现这批猪产品猪繁殖和呼吸综合症病毒阳性,伪狂犬病病毒阳性。
据查办案件的漳州市台商投资区公安分局介绍,目前检察机关已经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对林玉红、吴进荣、谢煌裕批准逮捕,现场查扣的病死猪肉已全部封存,涉案冻库已关停。该案件还在进一步查处之中。
漳州市经贸委副主任朱铭炜说,对聘用人员的失察,是否有渎职行为,也要进行调查。病死猪肉主要来源是南靖县,但其流向区域、数量,还待公安部门进一步查实;有没有幕后老板,也正在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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