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7月09日08:54来源:大公网字号:
摘要:在中共执政历史上,在较长时间内基本依靠领导人的决心和态度来反腐败,这是一种权力反腐败模式,在党代会完成换届后的第一年,中央主动推进反腐逐渐成为惯例。 |
贵州省原省委书记刘方仁2004年6月29日被判无期(资料图)
换届头年反腐成惯例 胡锦涛任初13名省部高官落马
在中共执政历史上,在较长时间内基本依靠领导人的决心和态度来反腐败,这是一种权力反腐败模式,在党代会完成换届后的第一年,中央主动推进反腐逐渐成为惯例。根据2004年的新华社报道,胡锦涛在十六大当选为总书记后,在随后大约一年内连查13名省部级腐败高官和许多县处级以上官员,其中一些被判处死刑或者死缓,还有的被判处无期或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根据公开资料,2003年被查处的省部级高官,包括了贵州省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方仁,山东省政协副主席、省工商联会长潘广田,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田凤岐,云南省委副书记、省长李嘉廷,河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丛福奎,河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程维高,国土资源部部长田凤山,浙江省副省长、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王钟麓。中国建设银行行长王雪冰,安徽省副省长王怀忠,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麦崇楷,贵州省副省长刘长贵,辽宁省副省长刘克田。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统计,2003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涉嫌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38025件41797人,其中,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大案16472件,立案侦查涉嫌职务犯罪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2603人。
当年的反腐力度和风气,与当前形势颇为相似。当时就有舆论认为,中国政府2003年在反腐败斗争中重拳出击,让贪官心惊肉跳,也让老百姓拍手称快;新一届中央领导人(胡温等)履新后在反腐斗争中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让社会各界看到了解决腐败问题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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