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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18日14:17|来源:海外网|字号:
海外网11月18日电 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于11月15日发布,《决定》明确提出要“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以及“完善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对此,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劳动关系研究所所长常凯认为,单靠压低劳动力成本去竞争是没法继续下去的,要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决定》明确提出要“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以及“完善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
常凯认为,这其中最关键的就是要“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因为初次分配是最重要的一种分配形式,初次分配如果解决不好的话,靠着第二次、第三次再补偿,就很困难了。我们的问题主要也是出在这里边。
常凯指出,在企业中,初次分配主要表现为劳动和资本之间的分配比例,或者说是劳动收入占整个总成本的比例,还有它与资本获得的利润、红利间的比例,这个比例应该更公正一些。
“就目前来说,中国劳动力成本低,应该是我们国家的一个优势。所谓的比较优势,这是我们国家竞争的一个很好的基础。但是,我们不能一直拿着低劳动成本,作为我们发展经济的一个唯一路径。”常凯说,在经济发展初期,我们没有其他的资本、管理技术的时候,我们靠低劳动成本投入国际市场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一以贯之的30年靠压低劳动力成本去竞争是没法继续下去的。
常凯指出,现在我国劳动成本占企业总成本的比例,大致相当于欧洲的三分之一、美国的四分之一。我们不说绝对数,单谈比例,就是很低。从这个意义上讲,想要提升劳动成本在分配过程中的比例,其中的空间还是比较大的。
“在这点上,中央提出加大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首先是有客观基础的,而且也是目前令分配更加公正的一个必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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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邢若宸)
劳动力 收入分配格局 劳动报酬 初次分配 十八届三中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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