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1989年3月20日∼4月4日)
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於1989年3月20日至4月4日在北京召開。出席會議代表共2978人。
國務院總理李鵬在會上作了題為《堅決貫徹治理整頓和深化改革方針》的政府工作報告。李鵬指出,治理經濟環境和整頓經濟秩序,是今明兩年我國建設和改革的重點。
會議還聽取和審議了國務院副總理兼國家計委主任姚依林關於1989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的報告,國務委員兼財政部部長王丙乾關於1988年國家預算執行情況和1989年國家預算草案的報告﹔聽取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王漢斌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草案的說明、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草案的說明,以及國務院秘書長羅干關於提請授權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分別制定深圳經濟特區法規和深圳經濟特區規章的議案的說明﹔會議還審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草案)》、《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草案)》、國務院關於建議授權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深圳經濟特區法規的議案﹔會議最后聽取和審議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工作報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會議通過了政府工作報告,審查批准了關於1989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決議、關於1988年國家預算執行情況和1989年國家預算的決議,通過關於國務院提請審議授權深圳市制定深圳經濟特區法規和規章的議案的決定、關於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的決議、關於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關於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決議,會議還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