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於1995年3月5日至3月18日在北京舉行,出席會議的代表2977名。會議聽取了國務院總理李鵬作的《政府工作報告》。聽取了國家計劃委員會主任陳錦華關於1994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1995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的報告、財政部部長劉仲藜關於1994年國家預算執行情況和1995年中央及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聽取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長任建新關於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思卿關於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田紀雲關於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
會議通過了關於政府工作報告的決議、關於1994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1995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決議、關於1994年國家預算執行情況和1995年中央及地方預算的決議、關於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的決議、關於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關於最高人民驗察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會議還分別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
會議決定任命吳邦國、姜春雲為國務院副總理﹔補選張毓茂、普朝柱為八屆全國人大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