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建立央企負責人薪酬管理的公開機制,建立與業績考核緊密挂鉤的薪酬機制,對部分高收入及其他重點企業實行工資總額和工資水平雙重調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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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央企負責人薪酬管理的公開機制,建立與業績考核緊密挂鉤的薪酬機制,對部分高收入及其他重點企業實行工資總額和工資水平雙重調控。
央企負責人的高薪酬一直是社會關注的話題。目前,國資委正在探索建立央企負責人薪酬管理的公開機制,嚴格控制國企薪酬水平。
昨天,國務院辦公廳向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提供了國資委關於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國有企業改革與發展工作情況報告審議意見的報告。報告介紹,國資委將推動國有企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轉變經營機制。為此,今后將推進四項工作:一是推進規范董事會建設為抓手,完善公司治理結構﹔二是建立健全市場化選人用人新機制﹔三是加強國有企業薪酬管理﹔四是規范企業負責人職務消費管理。
在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方面,爭取到2015年,大多數央企的集團或股份公司建立規范董事會。在選人用人方面,將黨管干部原則與市場化選聘有機結合,全面推進國有企業競爭性選拔和市場化選人用人。
薪酬改革方面,國資委將建立與業績考核緊密挂鉤的薪酬機制。國資委將繼續對部分高收入及其他重點企業實行工資總額和工資水平雙重調控,增強調控線制度對高收入行業工資增長的約束力,逐步縮小與其他行業的收入分配差距。
此外,為規范企業負責人職務消費管理,將對企業制定的職務消費管理辦法和企業負責人年度職務消費預算方案實行雙備案。同時,將嚴格控制國有企業負責人職務消費標准和水平,嚴格規范負責人的職務消費行為。
本版文(除署名外)/本報記者 關慶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