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小規模分散養殖、基層監管薄弱是導致不法分子有機可乘的重要原因。 |
基層防線難以承受之重
病死豬何以能輕鬆流入不法分子手中?堵住病死豬收購的源頭到底存在哪些困難?
據漳州市南靖縣靖城鎮副鎮長肖志衛介紹,當地是生豬養殖集中區域,截至2012年底全鎮生豬存欄數量17萬頭,年出欄生豬20萬頭,大部分以家庭養殖的散戶為主,存欄數量過萬頭的養殖大戶隻有1家。
肖志衛說,盡管每個村都建立了病死豬無害化處理池,但因為處理池位置偏遠,一些地方甚至缺乏專人專門管理,病死豬隨意丟棄的現象仍然存在,鎮村兩級也沒有辦法及時追蹤發現養殖戶家中是否有病死豬、有多少病死豬。
肖志衛告訴記者,犯罪嫌疑人吳進榮、林玉紅是當地兩個村雇用的專門收撿病死豬進行無害化處理的工作人員,每個月由村財政支付1500元的補貼,但直至案發,所有補貼都還沒有落實到這兩個人手中。
靖城鎮獸醫站工作人員李飛龍說,全鎮獸醫站就兩個人,主要承擔生豬防疫、檢疫和病豬醫治工作,盡管對病死豬處理存在監管職能,但“一個人要管10萬頭豬”的現實讓獸醫站有心無力。
南靖縣農業局局長楊志忠說,南靖縣2012年底全縣生豬存欄54萬多頭,其中存欄數在50頭以下的養殖戶佔30%左右,春秋兩季為病死豬高發期,縣裡每年大約出現病死豬1.9萬頭、310噸﹔2013年截至目前上報病死豬5900頭、113噸。
楊志忠說,“3·15”病死豬肉案件在媒體曝光前,農業和畜牧管理部門並不知情,也未接到相關舉報線索。案件暴露出在監管方面特別是鄉村基層食品安全管理方面仍存在薄弱環節。
朱銘煒說,這起案件暴露出生豬養殖量大面廣、基層基礎力量薄弱、體制機制不順導致食品安全監管難的問題。
漳州市食安辦相關人士說,如農業部門要求對病死豬進行無害化處理,卻以村裡推薦的人來執行,扔到池子裡,按理還要跟蹤,但現在是農業部門負責培訓,鎮裡聘用,到底誰“負責”?現在農民自己搞小冷庫,不去辦証,監管部門不掌握,怎麼管?豬肉零售點在賣合格肉的同時,摻些病死豬肉,能查出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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