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小規模分散養殖、基層監管薄弱是導致不法分子有機可乘的重要原因。 |
30多噸病死豬肉暴露幾多監管漏洞?
——福建漳州“3·15”病死豬肉案件調查
公安部日前公布了包括福建漳州“3·15”病死豬肉案在內的10起打擊肉制品犯罪典型案例。新華社記者在漳州採訪了解到,小規模分散養殖、基層監管薄弱是導致不法分子有機可乘的重要原因。
企業冷庫驚現30多噸病死豬肉
據漳州市食安辦通報,3月15日,根據舉報,公安部門對福建協鑫冷凍食品有限公司凍庫進行突擊檢查,發現該凍庫內有批編號為“103林玉蘭”疑似病死豬產品包裝和數量與舉報相吻合。並現場查獲送貨車輛,查獲疑似病死豬肉7080公斤,當場抓獲嫌疑人林玉紅、吳進榮和洪建才。進一步查獲存放在該公司冷庫、尚未運出的疑似病死豬肉25260公斤、豬排骨500公斤。
經審訊,從2003年1月開始,犯罪嫌疑人吳進榮、林玉紅,利用其受雇於農業部門專門撿病死豬和給養豬戶收病死豬進行無害化處理的工作人員身份,以每斤0.1-0.8元的價格向養豬戶收購病死豬,並雇人非法屠宰,送到自建的凍庫進行冷凍。還多次雇人車載至漳州台商投資區內的福建協鑫冷凍食品有限公司的凍庫儲存,凍庫管理人謝煌裕為其提供場所,寄存儲存的病死豬肉共計32340公斤,排骨500公斤。
經漳州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檢測,發現這批豬產品豬繁殖和呼吸綜合症病毒陽性,偽狂犬病病毒陽性。
據查辦案件的漳州市台商投資區公安分局介紹,目前檢察機關已經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對林玉紅、吳進榮、謝煌裕批准逮捕,現場查扣的病死豬肉已全部封存,涉案凍庫已關停。該案件還在進一步查處之中。
漳州市經貿委副主任朱銘煒說,對聘用人員的失察,是否有瀆職行為,也要進行調查。病死豬肉主要來源是南靖縣,但其流向區域、數量,還待公安部門進一步查實﹔有沒有幕后老板,也正在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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