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小規模分散養殖、基層監管薄弱是導致不法分子有機可乘的重要原因。 |
防患於未然 食肉才能安
據了解,該起病死豬肉案件曝光后,漳州市、南靖縣和靖城鎮等各級各地都展開了病死豬專項排查和整治工作,據南靖縣統計,截至5月2日,南靖縣總共出動787人次,檢查冷庫18家,全縣共清理病死豬2900頭。
相對於事后行動,日常防范和制度性監管更為重要。在採訪中,基層干部群眾提出多條打擊制販病死豬肉行為的意見和建議:一是隨著兩高對食品安全案適用法律司法解釋的頒布,各地要加大對此類案件的司法打擊力度,禁止以罰代刑,要讓違法者感到“痛”,提高違法成本,形成震懾力。
二是強化全流程監管,形成部門監管合力。從病死豬產生、登記、遷運、處理、上報各個環節都要堵住漏洞,避免百密一疏﹔農業、質監、環保、衛生、公安、工商等部門在認真履行本職的基礎上,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聯合執法機制。
三要強化宣傳、落實責任。要通過進村入戶的宣傳和曝光病死豬肉典型案件,引導養殖戶無害化處理病死牲畜尸體,提升全社會的食品安全衛生意識。落實屬地管理和部門監管職責,重大案件需及時啟動行政問責制度,形成倒逼機制。
四是加大食品安全建設投入。如建設病死豬無害化處理池、機械生物化尸體處理場等,政府財政要落實好企業和養殖戶的有關補貼﹔落實基層一線病死豬專職處理人員培訓費用和工資﹔對病死豬肉制販案件的舉報者給予獎勵等。涂洪長、項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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