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此次聽証方案是管理部門對公眾“打車難”問題的回應。漲價等措施能否緩解打車難?乘客與出租車司機對新方案怎麼看?本報記者進行了調查。 |
高峰期低速等候費漲1倍
提前4小時電話召車費用由3元提高為8元,約車成功率或可達99%
很多市民反映,上下班高峰期打車尤其困難。媒體曾報道出租車早晚高峰時段出車率較低,司機都選擇在這一時段休息、吃飯、交接班。
針對這一問題,新方案提出,為激勵出租車司機高峰時段上路運營,提高出租車高峰時段出車率,改善高峰時段供需關系,將調整出租汽車早、晚高峰,也就是7:00—9:00和17:00—19:00期間的低速等候費,由現行每5分鐘加收1公裡租價調整為每5分鐘加收2公裡租價,其他時段仍按現行標准執行。
據了解,低速等候費是出租車根據乘客要求停車等候或時速低於12公裡行駛時收取的費用,主要用來彌補低速或停駛狀況下,出租車的時間和油耗損失。現行的標准是1991年制定的。
交管部門介紹,低速行駛狀況下高峰時段小時產值僅為其他小時收入的62%。早晚高峰低速等候費調整后,駕駛員高峰期間單位小時運營收入與其他時段單位小時收入基本相當,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出租汽車在低速或停駛狀況下的時間和油耗損失。
另外,為提高電話預約叫車成功率,方案調整了預約叫車服務費,提前4小時以上預約的費用由每次3元提高為每次8元,4小時以內預約的提高為每次5元。根據行業管理要求,調價后,提前4小時以上預約叫車成功率可以達到99%。
聽証方案保留了燃油附加費項目,實施燃油附加費標准與出租汽車常用油品(92號汽油)最高零售價波動水平定期聯動。油價每升每上漲或降低0.8元,燃油附加費增加或減少1元,3個月作為1個調整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