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與以往事關人命的事件相比,當地政府、執法部門並沒有及時對相關情況進行回應,處於“靜默”狀態,富士康也不發聲,隻有來自富士康工會的聲音。而所謂的“富士康工會”卻一直受到質疑 |
政府的“保姆式”服務
26歲的李軍在富士康車間流水線上工作了兩年。他原想,在這裡既能掙高工資,又能像在國企工作的同學一樣充滿自豪感。
但現實並不如他想象的那樣。其微博詳細記錄了他進入富士康以來的狀態,經常“加班到精神恍惚”,“不加班工資不到兩千”,有時“離崗如廁,太累太困,竟在廁所睡著”……很多次還流露出辭職的念頭。
類似李軍這樣的微博出現后,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或工會一般要到企業調查了解相關情況,幫助企業整改,但他們不會輕易到富士康調查。
“按照省市領導的說法,政府各職能部門要為富士康提供全方位的‘保姆式’服務,不能有任何干擾企業的行為,一直堅持的是‘特事特辦’。”鄭州市政府工作人員張杰坦言,沒有市委、市政府的批准,職能部門是不能進入富士康調研或進行執法的。
“富士康效益好,工作任務重,員工加班加點是心知肚明的事。”鄭州市人社系統的張明說,按照我國現行勞動法的規定,用人單位一般應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的標准工時制度。因工作性質或者生產特點的限制,不能實行以上工時制度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但必須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並且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同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而一些受訪的富士康員工稱,他們每月加班約在60小時至100小時,企業還讓他們簽署“自願加班”的條款。
“僅加班一項,富士康就涉嫌違反勞動法規定了。”法律界人士陳宇認為。
事實上,當地政府勞動行政執法部門對此並沒有進行監管。
對於鄭州和河南來說,涉及富士康的事都是馬虎不得的事情,很多硬性規定都被“異化”或“軟處理”。
“河南及鄭州引進富士康的決定是正確的,但這種高成本的招商引資模式卻是不可持續的。”河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史璞曾經公開表示,地方政府為爭取富士康到本地落戶,不惜濫用公共資源,在稅收、土地征用、廠房建設等方面對富士康慷慨補貼,甚至把為富士康解決勞動力供應問題作為“政治任務”。
據了解,為了對接服務富士康,鄭州市政府辦公廳2011年專門下發《關於建立鄭州富士康項目促進服務工作機制的通知》,要求個相關部門對接成立專門小組,即做到“五個一”:一個項目、一個團隊、一個方案、一條龍服務、一盯到底。
“公檢法司等政法機關也在一線為富士康項目掃清障礙。”一位政法干警向記者透露,外省一些政法機關曾專門到鄭州“取經”,學習當地在涉及富士康項目的征地、拆遷、補償可能引發村民封堵道路、尋舋滋事等引發的突發事件方面的治理經驗。
在富士康用地方面,鄭州市給出了10平方公裡的超大地盤,但在土地指標如何落實,將以什麼方式提供給富士康使用,官方並未公布。
如此大力度的項目供地,已在當地激起反對聲音。
“有關富士康的話題,都是比較敏感,不經請示,是不能以官方名義說的,也隻好‘靜默’。”鄭州市政法干警李濤舉例說,今年1月17日,鄭州富士康兩班車相撞,造成7人死亡,20余人受傷,為重特大交通事故。按照河南省交通安全部門的規定,要對責任單位進行嚴厲問責,但執法部門對此事並沒有過多提及。
“富士康的事情已經不是簡單的招商,而是政治責任,從上到下,涉及到的單位全部是一把手負責,連富士康的人員招聘,都是通過省政府直接向各地區政府發文布置。行政執法部門怎麼能對廠方進行監管?除非你不想干了!”記者在採訪中多次聽到當地官員類似的聲音。
“發展經濟是硬道理,但是這種發展不能以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為前提,不能以犧牲現有的法律尊嚴和權威為代價。”一些法律界人士向記者表示,當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政府的相關管理部門和工會組織應依法及時履行職責,營造一種良好的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環境﹔當強力推進招商引資工作時,要營造每一家企業都能得到公平、公正待遇的氛圍,少一些“特事特辦”,多一些“依法辦理”。
應部分採訪者要求,文中所採官員皆為化名 記者 趙紅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