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6月03日15:32來源:長沙晚報字號:
摘要:步步高董事長王填、蘇寧董事長張近東對電商征稅的提案已被相關部委採納,國家稅務總局、商務部等相關部委正在緊鑼密鼓地研究實施電子商務征稅的具體措施,可能在年內正式對網店開征5%的稅收。 |
稅務專家建議:支付寶等付款的採用“代扣代繳”征稅
今年4月15日,財政部等13個部門聯合發布《關於進一步促進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有關工作的通知》中,明確提出“稅務總局會同財政部繼續加強電子商務企業的稅收管理制度研究,……促進電子商務稅務管理與網絡(電子)發票的銜接”。
稅務總局正在調研實施電子商務征稅,目的既要促進其發展同時還需履行納稅義務。而從立法角度,商務部已經証實,正在牽頭組織研究《電子商務促進法》,擬從總體上確立我國電子商務的法律原則和定位,從調研情況來看,其中也涉及電子商務的征稅問題。
5月24日,國家工商總局市場司司長劉紅亮對外透露,我國首部“電子商務法”已經列入全國人大財經委、法工委的立法日程,正在起草。
在調研中,相關專家達成的共識是網上交易應當收稅,因為電商這幾年才發展起來,大家呼吁對電商免稅是出於保護,但現在看來已經造成了稅負不公平。此外,網店已經過了發展的初級階段,現在正是建立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的好機會。
但是要“平衡收稅與促進產業發展之間的關系”,給予何種適當的稅收優惠以及何時開始征收還存在分歧。
有專家建議,對電子商務征稅可採用“代扣代繳”稅款的方式,從支付體系解決電子商務稅收征管中的隱匿性問題,在確認交易完成並由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給賣方貨款時,就可以由系統自動計算貨款包含的應納稅款,並及時代扣代繳應納稅款。而對單位和個人自建網絡交易平台的,凡是按稅法規定月營業額達到起征點的,一律由銀行等結算金融機構代扣代繳應納稅款。
而在具體征稅標准環節,有業內人士認為,在稅收上不應對電商和實體店有區別,否則會造成稅負的不公平。對網上開店的應根據目前個體工商戶起征點的規定,月銷售額不足2萬元免稅,以鼓勵小商戶發展。
也有專家提出,在起征點以上征收一個按營業額計算的“綜合稅”,而不是分開計征增值稅、所得稅等,以減少征稅成本,這一塊建議征收5%的營業稅。
網店賣家感嘆:政策紅利期或將就此結束
一直熱衷於網購的岳小姐有點郁悶,她告訴記者,平時和一班姐妹們上網購物都是抱著“撿白菜”的心理去淘寶的,如果將來要向網店征稅,增加的稅收可能會轉嫁到商品價格中,賣家的經營成本增加,自己將會成為最終的“埋單者”。“這網上的價格跟實體店的差不多,有什麼價格優勢可言呢?”
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網店經營成就了很多創業的人群。長沙市電子商務協會秘書長王英平告訴記者,目前,全市有3萬多家網店,這些網店基本上都是個人創業為主,解決了很多年輕人就業的問題。她表示,如果對網店征稅,應該設立一個起征點,對規模小的網店還可以實行定額征稅。而也有專家認為,我國的商業環境已經遭遇各種稅收成本,一旦向電商征稅有可能徹底破壞目前正在興起的良好的商業環境,讓年輕人就業和創業環境更為惡劣。
同時,不少小賣家認為,繳稅后經營成本必定要增加,如果有資金雄厚的店家打價格戰的話,一些小賣家可能就會“活不下去”。有悲觀的觀點則認為,個人電商從業者的政策紅利期或將就此結束。
電子商務分析師李成東分析,蘇寧的大家電能夠拿到的返點要高出普通零售商10%∼15%以上,因此征稅對於蘇寧易購這樣的企業影響不大。而淘寶上大量的中小賣家如果被納入強制征稅的范疇,將會大大壓縮他們的生存空間。 記者 周叢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