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7月01日07:50來源:中國新聞網字號:
摘要:進入7月,《出境入境管理法》、修改后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勞動合同法》連同《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實施辦法》等一批新法律法規開始正式施行。 |
中新網7月1日電(王永吉) 加大打擊“三非”外國人力度、不常看望老人將屬違法、勞務派遣公司准入“門檻”提高……進入7月,《出境入境管理法》、修改后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勞動合同法》連同《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實施辦法》等一批新法律法規開始正式施行。
中國加大打擊“三非”外國人力度
《出境入境管理法》今日起正式實施,原有的《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和《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同時廢止。
《出境入境管理法》積極回應了廣大華僑的現實需求,規定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要求回國定居的,應當在入境前向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館、領館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駐外機構提出申請,也可以由本人或者經由國內親屬向擬定居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僑務部門提出申請。
《出境入境管理法》還規定,符合國家規定的人才、投資者或者出於人道等原因確需由停留變更為居留的外國人,可以申請居留証件﹔規定了普通簽証、停留居留証件換發、補發的情形,為給符合條件的外國人提供停留居留便利提供了法律授權。
同時,這部法律進一步完善了中國“綠卡”制度,對中國經濟社會發展作出突出貢獻或者符合其他在中國境內永久居留條件的外國人,經本人申請和公安部批准,可以取得永久居留資格,為逐步放寬“綠卡”申請條件留下空間,有助於促進引智引資工作。
該法還進一步完善了外國人停留居留管理制度,區分了停留和居留的界限,規定外國人持簽証或者停留証件的最長停留期限不得超過180天,外國人工作類居留証件和非工作類居留証件的有效期最短分別為90日和180日,最長為5年﹔對延長簽証停留期限作了規范,即累計不得超過簽証原注明的停留期限
此外,該法加大了防范和打擊“三非”(非法入境、非法居留和非法就業)外國人的力度。法律明確了外國人非法就業的具體情形,力求解決非法就業認定難的問題﹔進一步加大了對“三非”外國人和相關責任人員的處罰力度,例如將外國人非法就業罰款處罰由1000元以下提高到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以切實發揮懲戒和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