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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8月31日07:03|來源:新京報|字號:
摘要:不請律師的主要原因是“落馬官員”的認識和觀念不到位,法治觀念相對淡薄和缺乏對律師制度的了解。 |
■ 訪談嘉賓 田文昌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刑事業務委員會主任、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律師
原標題:如何審判“落馬高官”
2013年8月22日至26日,被告人薄熙來涉嫌受賄、貪污、濫用職權案在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
庭審期間,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通過新聞發言人,向庭外的新聞記者介紹情況,並通過官方微博及時發布了庭審情況。
此案的審理,刷新了之前公眾對審理“落馬高官”的認識。
一段時期以來,“落馬高官”較多,對於如何審判,也是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
記者專訪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刑事業務委員會主任、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律師、有著“中國刑辯第一人”之稱的田文昌律師,他曾先后多次擔任落馬高官的辯護律師。
如何選擇律師
不請律師的主要原因是“落馬官員”的認識和觀念不到位,法治觀念相對淡薄和缺乏對律師制度的了解。
新京報:每逢審判“落馬高官”,總會引來社會的高度關注,“落馬高官”這個說法合適嗎?
田文昌:“落馬高官”被送上法庭,他就是普通的犯罪嫌疑人,已經與“官員”沒有什麼關系,但因為他落馬前的身份,人們還不能完全把他當成普通的犯罪嫌疑人,所以才引起更多的關注。
新京報:據了解,有不少官員落馬后不請律師,比如原某省委書記當年被指控后就表示:“我是黨的人,怎麼能夠請律師同黨對抗?黨要把我怎樣我就怎樣。”不請律師的原因是什麼?
田文昌:這種現象以前相對普遍一些,近幾年有所好轉,大部分“落馬高官”都會選擇聘請律師。“落馬高官”不請律師的因素很多,比如對指控爭議不大,觀念上有誤區,法律知識匱乏,包括請律師會被認為態度不好,跟司法機關對抗等。
總體來看,主要原因還是“落馬高官”的認識和觀念不到位,就是法治觀念相對淡薄和缺乏對律師制度的了解,導致不少官員認為不請律師會被認為是認罪態度好,請律師就是認罪態度不好。
新京報:那“落馬高官”的代理律師由誰來決定?
田文昌:從目前情況看,既有“落馬高官”自己挑選,也有家屬出面挑選,既有法院指定,也有律師主動聯系,這些情況都有,具體不太好說。不管哪種情況,最終都是要經過當事人同意的,選擇權在當事人那裡。
新京報:“落馬高官”選擇律師的標准是什麼?更加信任?影響力大?辦案水平高?代理費用低?
田文昌:這些因素都會有,但關鍵問題是這些“落馬高官”對律師、律師行業和律師制度普遍缺乏了解。他們認為哪個律師更合適,基本上都是靠聽說的。
之前有不少“落馬高官”找我做律師,也是聽別人說的,然后托關系聯系。原因很簡單,他們在位時一般不會主動去了解律師行業的。
(責編:姚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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