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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11日08:20|來源:新京報|字號:
出版畫冊為獲經濟利益?
出版策劃方:公益性質,很快會公布賬目
張晶回憶,2011年,有志願者送給她一台筆記本電腦,她練習發微博時把兒子的畫同網友們分享。兒子的畫引發了很多人的關注。后來,不少出版社和出版機構找到她,希望出版兒子的畫。
二樓出版機構負責人葛磊表示,出版畫冊屬公益性質。2012年年底,他們注意到夏健強的畫,非常同情夏俊峰案中三個家庭的遭遇,於是就萌生了出版畫冊、捐助三個家庭的想法。隻有初中文化的張晶坦承,出版強強的畫一方面是為了鼓勵孩子﹔另一方面正是由於出版機構的捐贈表態。
今年5月,《夏健強的畫》經北京二樓出版機構策劃、吉林美術出版社出版。
葛磊稱,畫冊7月售完,具體的賬目還在核算之中。“很快會公布,並尊重張晶決定,將款項平分至夏俊峰案中涉及的三個家庭。”若捐款被城管家庭拒絕,該部分款項會捐給“免費午餐”和“靜心圖書館”等公益項目。
葛磊介紹,《夏健強的畫》一書首印5000冊,正式出版后,一開始只是通過朋友間的推薦做宣傳。今年7月,著名出版人路金波得知此事,加入其中,之后才有大規模的宣傳。“如果是故意策劃,應該一下子都賣光才對。”葛磊稱,網絡上質疑路金波因此事獲利,事實上他和他的公司都是又搭精力又搭錢。
釋疑
畫作是否屬“抄襲”?
“有的算學習”
10日,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總干事張洪波表示,“抄襲”更多針對的是文字作品。就繪畫作品而言,主要涉及造假和臨摹,侵權多出現在造假糾紛中。如,夏健強模仿幾米的畫,以幾米之名出版獲利,這是造假侵權﹔如署上夏健強自己名字,是臨摹。
二樓出版機構負責人葛磊則認為,夏健強的畫不是照搬,“孩子加入了很多自己的情緒和想法”。
10日,微博上有喜歡藝術品收藏的專家認為,夏健強有些畫臨摹都算不上,隻能算學習。
(責編:邢若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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