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評論時政台灣華人國際財經娛樂文史圖片社區視頻專題吉林陝西山東江西內蒙古南粵商城創新中原招商縣域環保創投成渝移民書畫華商滾動
2013年10月11日08:20|來源:新京報|字號:
臨摹作品出版算侵權?
“一直有爭議”
就臨摹而言,張洪波稱,在美術界和版權界,臨摹作品是否享著作權、臨摹作者是否對原作者構成侵權一直是爭議話題。張洪波還提及,古今中外都有不少以臨摹起家的大家,在繼承前人的基礎上形成自己獨特的風格。
出版機構解釋,夏健強的畫冊所得款項用於公益用途。北京中洲律師事務所王瑞雲介紹,即使是公益行為,如侵權最終被認定,也不能改變作品侵權性質從而免除侵權責任。
王瑞雲表示,在具體的侵權案件中,假如涉及賠償,會有兩個認定標准,一是侵權人是否獲利、二是是否對著作權人造成損失。如認定,法院會根據兩者作出是否賠償、賠償多少的裁定。
“目前而言,兩個標准都並不充分,因此在當事人已經道歉的前提下,即便追究責任也缺乏相應的依據。”王瑞雲說。
出版社是否承擔責任?
出版社有歉意
10日,吉林美術出版社社長趙國強對新京報記者表示,作為專業出版人,在畫冊出版前沒發現與幾米漫畫上的相似之處,應承擔一定責任,他對此感到抱歉。
趙國強介紹,如果認定侵權,他們計劃當日下午就開始回收。10日下午,趙國強又表示,經研究,出版社認為夏健強的畫冊現在還不能確定侵權,如回收是對作者不尊重,故取消計劃。(記者盧美慧 實習生 賈世煜)
(責編:邢若宸)
臨摹 夏俊峰 路金波 幾米漫畫 幾米的漫畫
網站地圖 | 關於海外網 | 廣告服務 | 海外網招聘 | 聯系我們 | 法律顧問: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
海外網版權所有 ,未經書面授權禁止使用
京ICP備12041252號
投稿郵箱:tougao@haiwainet.cn
Copyright © 2011-2013 by http://www.haiwai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