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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学宏 从法官到访民【4】

2013年07月15日14:46来源:南方人物周刊字号:

摘要:3名法官,依法办案,却被吉林省纪委下设机构——省整治和建设经济发展软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案中有错,遭到撤职。伊通县司法系统一位不愿具名的官员表示,省市纪检机关直接对案子做出认定和处理意见,这是典型的滥用职权干预司法,是利用纪检权取代司法权的行为。

相信法律的公正

在撤职通报正式下发之前,郭学宏也曾想通过背后的操作来稳住副院长一职。但没想到,却遇上了江湖骗子。

2010年7月3日,郭学宏通过伊通工商系统一位工作人员,在北京认识自称在中央电视台工作的田野和自称在《人民日报》工作的高小丰。

在一次饭局上,田野和高小丰自称可以帮忙找时任总理温家宝的秘书和时任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的秘书帮忙,但需要20万元作为活动经费。郭学宏给了他们5万元,并且约定事成之后再支付另外的15万。

然而,3个月后,郭学宏还是接到了书面的撤职通知。此时郭学宏才明白,遇到骗子了。当他提出退款时,对方根本不再理会。就算他事后选择了报案,至今也仍未讨回5万元钱。

自此,郭学宏想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来解决自己遭遇的不公。他变成了一位访民。郭学宏说,在此之前,他有些看不起访民,总不能理解他们为什么要上访。但现在经过近两年的上访经历,他终于理解了。

“我们还愿意上访,是对法律的尊重,对法律还有起码的信仰,觉得真正可以帮我们解决问题,如果我们不相信了,就会去搞破坏了,像陈水总一样。”郭学宏说,“很多时候,不是访民出了问题,是党的部分干部出了问题。”

当时被撤职的3位法官,如今只有郭学宏一人仍在坚持上访。原院长姜守臣和庭长张志信没多久后就被安排到别的单位上班。郭学宏觉得这很可悲,“低着头做人,就可以工作,想要公正的人,反而要受打压。”

1966年出生的郭学宏,自参加工作开始,就一直在伊通县人民法院。2007年,因为上级规定,法院系统要配备无党派人士做领导。郭学宏这才有机会通过公开考核,当上伊通人民法院副院长。

郭学宏觉得,自己上访的经历是对中国法律极大的讽刺。“法律如果连法官的审判权都保障不了,还怎么保护普通老百姓的利益。”

尽管多次往返北京上访,但终究没有一点结果。这样的经历让郭学宏心力交瘁。

2013年7月3日,郭学宏在他的新浪微博写下:2009年因为不听“招呼”,依法办案而丢了官,“沦为”上访人员。2012年,劳教委对我做出劳教一年的决定,其后虽经行政复议撤销,但还是软禁了我长达两个多月,并且一直没有进行任何赔偿。我现脑溢血偏瘫,行动困难,如不能平反,只能出家为僧,了断红尘。

律师周泽在转发这条微博时说,“很怕转这样的帖子:怕执法者看到后会说,看这就是依法办案的榜样!从而,一个个心安理得地以领导的指示为依据,枉法办案。”

伊通县司法系统一位不愿具名的官员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在这起案件里,郭学宏本身没有错。“下面领导也知道,但上面纪委领导还在,下面也不敢纠错。”这位不愿具名的官员说,“这是典型的权大于法。”

如此造成的恶果也是显而易见的。司法系统的一位官员说,现在在伊通县,都是依领导意见办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郭学宏就是活生生的不听话办案而被处理的例子。”

尽管如此,郭学宏仍“信仰法律”。他觉得,只有依法治国,才能保障每个人的权益不受侵犯。

“法律不相信权势,法律讲的是公道、事实、正义,我们不能从另一个侧面反映给人民一个信息——要打赢官司,就得找有权势的人。”郭学宏说,“所以,我相信,法律一定会还我一个清白。”

原标题:郭学宏 从法官到访民 作者:本刊记者徐丽宪发自吉林伊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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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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