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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学宏 从法官到访民

2013年07月15日14:46来源:南方人物周刊字号:

摘要:3名法官,依法办案,却被吉林省纪委下设机构——省整治和建设经济发展软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案中有错,遭到撤职。伊通县司法系统一位不愿具名的官员表示,省市纪检机关直接对案子做出认定和处理意见,这是典型的滥用职权干预司法,是利用纪检权取代司法权的行为。

郭学宏,1966年出生,1988年进入伊通县人民法院工作。2009年,在办理一起普通的经济纠纷时,因为不听领导“招呼”,依法办案,丢了官职。遭撤职前,他任伊通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一职。此后,他便“沦为”上访人员。2012年,伊通县劳教委对郭学宏做出劳教一年的决定,后虽经行政复议撤销,但仍软禁他长达两个多月。上访经历让他心力交瘁。7月3日,他写下“如不能平反,只能出家为僧,了断红尘”。图为郭学宏身穿法袍展示自己收到的劳动教养决定书。(图/邹石磊)

3名法官,依法办案,却被吉林省纪委下设机构——省整治和建设经济发展软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案中有错,遭到撤职。伊通县司法系统一位不愿具名的官员表示,省市纪检机关直接对案子做出认定和处理意见,这是典型的滥用职权干预司法,是利用纪检权取代司法权的行为。

7月6日,进入郭学宏家楼道里的监控摄像头又安装回去了。这是今年自两会以来,他第二次遭到这样的对待。这意味着,他外出的一言一行,又会24小时被8名不明身份的人轮流记录。

郭学宏家离伊通县委县政府大楼仅一路之隔。从他家客厅里可看到政府大院内飘扬的红旗,不远处就是“为人民服务”几个大字。

郭学宏遭撤职前,是吉林省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主管民事案件的副院长。2010年,他和其他两名法官因依法办理一起案件,被吉林省纪委下设机构——省软环境办公室认定案中有错,遭到撤职。此后,他成了一位访民,但他依然“信仰法律”。

两天前,在距离伊通县城约四十公里的长春市,履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4个月的周强,在吉林长春召开的全国高等法院院长座谈会上强调,“各级法院要坚持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要建立健全保障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机制,完善指定管辖、提级管辖和集中管辖等制度,健全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各级法院领导要敢于坚持原则,敢于坚持真理,敢于依法办事,上级法院要理直气壮地支持下级法院,确保依法独立公正审判。”

郭学宏一案,能否得到纠正,也是检验落实周强讲话精神的标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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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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