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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7月27日16:46|来源:台海网|字号:
摘要:作为管理者和被管理者,长期“敌进我退、敌退我进”的互动方式,同时夹杂着冲突和流血。 |
7月24日,本报记者在元氏县走访发现,自2009年元氏县城管队被撤销后,元氏县的长春路步行一条街,慢慢地成了县城“批发一条街”。为了吸引顾客,很多老店铺将商品摆到了店门口,道路两侧服装、鞋帽、家用电器、小商品琳琅满目。
一辆辆农用机动三轮车横在马路中间,小商贩们干脆将车厢四周的挡板放下,直接在车上支起了摊位。一条由农用机动三轮车组成的小商品摊位连成了一条望不到头的长龙,将长春路一分为二,过往的人群不得不在间隙中找到空间。
据当地小商贩说,以前这里管得严,但后来城管被撤销后,慢慢地就成了这个局面。虽然后来又有城管了,但那里已成气候,小贩们的习惯也很难改变,城管来了也没办法。
半年后悄悄组建,职能弱化
距离元氏县城管被撤销大约7个月后,当地有人发现,原本位于槐阳大街的城管大队招牌被摘下,而在县城北边一条荒凉的街道上的一间民居里,悄悄挂起。元氏县委宣传部一位李姓负责人证实,现在的城管大队隶属于“元氏县住建局”,是一个附属办公室的编制。在记者的采访中,没有人可以回答当时为什么要再组建这支队伍,但这支新城管队的城管职能弱化却是现实。
7月23和24日,记者连续走访了元氏县数十个商贩发现。这些商贩分为两类:一类是城管认可的小商贩;另一类是没有合法手续,只能偷偷摸摸摆摊的小贩。所谓的认可,即合法的小商贩,根据摊位大小,每月给城管缴纳60元~400元不等的管理费,收费标准没有成文规定,根据目测的生意好坏来判断。对于小商贩而言,用并不算太高的费用来代替被追撵的恐慌,是一笔还算划算的买卖。
“交钱后,哪怕有一些轻微的占道经营,城管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对于那些没有合法手续的商贩,又是另一种情况了。”一个商贩说。
来自陕西汉中的黄先生,在元氏县摆摊卖凉皮已有5年多历史。他原本在该县人民路临街卖凉皮,可城管不允许,他不得不摆在一个人烟稀少的小巷子里,虽然他在原地放了一个大大的红色路标,但依然无法阻挡顾客的减少。
但好在,现在的元氏县城管很少会暴力执法,一般是口头教育,甚至很少没收摊贩的三轮车。该县一位退休老干部告诉记者,这与以前的城管不同,以前(被撤销前)的城管局,在县城里飞扬跋扈,经常打骂小贩,民众意见较大。
记者走访中发现,现在的元氏县县城,有城管和没有城管的县城面貌,其本质差异并不大,除了一些关键位置的疏通外,其余地方占道摆摊现象依然大量存在。
当然,采访中也有人对城管持支持态度,“没有城管怎么行?太乱了不好,不方便。”一个老人说。
新“城管”的执法尴尬 依然无法可依
“我们都存在11年了,怎么还是临时机构?”元氏县城管大队原队长张志民说。在元氏县城管大队被撤销命令下达之后,他不服,更加不理解。
在他看来,城管队收停车费的事情县政府早就知道,也是默许的。张志民算了一笔账:“当时,城管大队共有46人,除了我是公安干警编制,其他成员均为临时工。几十个城管队员要发工资,办公场地租的居民楼,再加上日常开支,每个月需要几万元,可县财政每个月才给2000元经费,怎么活?”
《新京报》记者黄玉浩是2009年前去元氏县采访城管被撤销事件的记者之一。据他回忆,当时元氏县城管办公室的墙上挂满了政府表彰的奖状,还有县领导与先进个人的合影照。虽然张志民的个人工资不过每月700元左右,但他开着一辆价值20万元的小车,在这个小县城里显得很阔绰。
(责编:林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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