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此,十八屆二中全會亦做出安排。就如何“放權”?公報要求,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減少微觀事務管理,以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更好發揮社會力量在管理社會事務中的作用、充分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
就如何“限權”?公報指出,要加快形成權界清晰、分工合理、權責一致、運轉高效、法治保障的國務院機構職能體系。
基於中共十八大報告提出的“確保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原則,遲福林描繪出“分權”的路線圖:國務院強化各個部委的決策主體職能﹔事業機構通過改革,參與法定化、專業化行政執行系統的建設﹔綜合性的監督機構超脫於“決策權”和“執行權”,和社會監督有機結合。
不過,劉迎秋強調,上述圖景從構想到繪制完成還需時日。目前,各級官員對“政府究竟應該干什麼”這個問題仍有認識上的分歧。這種分歧正是部門調整推進艱難的根源。
遲福林也指出,“大部制”改革的突破有賴於改革總體設計,在總體方案尚未出爐的情況下,當前的改革應著眼於對職能交叉重疊、矛盾問題突出的部門進行機構調整,而不應急於全面推進。
不過他表示,本次兩會仍有很多值得期待的地方:對“大部制”改革“優化權力結構”目標的定位會更加清晰﹔組合新部門會更注重內部協調﹔“大部制”改革相關配套措施也有望逐步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