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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那些“消失”的部委【10】

2013年03月10日19:33    來源:新華財經        字號:
摘要: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走過的64年歷程中,機構改革的聲音與步伐始終伴隨,一些國家部委改頭換面,一些部委幾度沉浮,一些部委則徹底“消失”。與之相對應的則是,我們的政府機構配置正在逐步與市場經濟接軌,建立公共服務型政府的改革路徑日漸清晰。

  1992年10月,黨的十四大明確提出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即要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使市場在國家宏觀調控下對資源配置起基礎性作用。為適應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就要相應地進行有關方面的調整,加快政府職能轉變,進一步改革政府機構,實行精兵簡政。

  90年代初,國務院工作部門由1988年改革后的68個增加到70個,加上歸口部委管理的國家局16個,則為86個。省、自治區黨政部門平均設到68個,京津滬三市平均設到100個,其他城市平均設到63個,縣平均設45個。全國黨政群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達3140萬人,其中黨政群機關925萬人,事業單位2234萬人。縣以上各級黨政群機關超編約60萬人,鄉鎮一級超編214萬人。

  臃腫的機構,龐大的隊伍,大大加重了國家財政負擔。1980年全國行政管理經費開支為66.8億元,佔國家財政總支出的5.5%﹔到1990年,已達333.5億元,佔國家財政總支出的9.7%。江澤民同志在十四大報告中指出﹔“目前,黨政機構臃腫,層次重疊,許多單位人浮於事,效率底下,脫離群眾,已經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各級黨委政府必須統一認識,按照政企分開和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下決心對現行行政管理體制和黨政機構進行改革。”

  1993年3月,黨的十四屆二中全會討論通過了機構改革方案,這是第一次在中央全會上討論通過機構改革方案。隨后,八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分別對綜合經濟部門、專業經濟部門、社會管理部門、直屬機構、辦事機構和非常設機構提出了改革要求。

  這次改革,將國務院經貿辦改建為國家經貿委。撤銷能源部,設立電力部、煤炭部。撤銷機械電子部,設立機械部、電子部。撤銷航空航天部,組建國家航空工業總公司、航天工業總公司。撤銷商業部、物資部,設立國內貿易部。輕工部、紡織部改為輕工總會、紡織總會,不作為國務院的組成部門。

  國家物價局、國家礦產儲量局、黃金局、國家核安全局並入有關部委,作為該部委的職能局。國家氣象局、專利局改為事業單位,國家建材局改為建材工業協會聯合會。

  部委歸口管理的國家技術監督局、國家建材局、國家醫藥局、國家海洋局、國家地震局、國家外專局、國家語委、國家國有資產局、國家煙草專賣局、國家中醫藥局、國家商檢局、國家文物局、國家外匯局、國家糧食局、國家測繪局等15個機構改為部委管理的國家局,其主要業務由主管的部委黨組領導,但仍保留原印章和專項資金,在一定范圍內可單獨行文和開展工作。

  經過以上調整,國務院原有組成部門42個,調整為41個,減少1個﹔原有直屬機構19個,調整為13個,減少6個﹔原有辦事機構9個,調整為5個,減少4個。同時,取消15個部委歸口管理機構的稱謂,改為部委管理的國家局,仍設15個。國務院的非常設機構也進行了大幅度的裁減,由85個,減少到26個。

  國務院各部門無論是保留的,還是新設置的,都嚴格定編定員。國務院各部門原有行政編制41300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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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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