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走過的64年歷程中,機構改革的聲音與步伐始終伴隨,一些國家部委改頭換面,一些部委幾度沉浮,一些部委則徹底“消失”。與之相對應的則是,我們的政府機構配置正在逐步與市場經濟接軌,建立公共服務型政府的改革路徑日漸清晰。 |
五、那些年,那些委
曾經挂在嘴邊,曾經在電視裡看到聽到,盡管今天他們已經不存在或者以不同的形式改頭換面了,但留給我們的記憶仍然那麼親切。
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大門。 2003年3月,國務委員兼國務院秘書長王忠禹在十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上就國務院機構改革的方案向全國人大代表作了說明,提請大會審議、批准。 根據這個改革方案,不再保留國家經貿委和外經貿部,其職能並入新組建的商務部。
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大門。 2003年3月,國務委員兼國務院秘書長王忠禹在十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上就國務院機構改革的方案向全國人大代表作了說明,提請大會審議、批准。 根據這個改革方案,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將改組為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國家經委/國家經貿委
1949年6月4日,周恩來在北京飯店宣布成立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由陳雲、薄一波負責籌備。1956年5月第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十次會議決定設立國家經濟委員會,是全國綜合性宏觀調控工交系統主管部門。1970年6月中共中央決定將國家經濟委員會撤銷並入國家計劃委員會。1978年3月恢復成立國家經濟委員會,1982年將國家機械工業委員會、國家能源委員會、國務院財貿小組等經濟綜合機構合並到國家經濟委員會,1988年4月第七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決定不再設國家經濟委員會,1993年3月重建並改名為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
2003年3月10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了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決定撤消外經貿部和國家經貿委,設立商務部,主管國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
國家體改委
國務院在1980年5月決定成立“國務院體制改革辦公室”﹔1982年3月8日,五屆人大通過決定設立國家體改委的決議。它是國務院組成部門,研究,協調和指導經濟體制改革的綜合性專門機構。主要職權是:綜合研究經濟體制改革與經濟發展,科技進步,對外開放的關系,研究城市改革與農村改革的關系,並提出對策和建議﹔組織有關部門和地區擬定全國經濟體制改革的中長期總體規劃和年度綜合實施方案﹔指導有關部問和地區制定經濟體制改革規劃﹔指導地區、部門、行業。企業進行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組織和推動改革開放試驗區和城市綜合改革試點工作﹔規劃。組織和指導有關經濟體制改革和企業管理干部的培訓工作等。
1998年國務院機構改革中,“國家體改委”撤銷,改設為“國務院經濟體制改革辦公室”,2003年3月,“體改辦”撤銷,其職能並入新成立的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國家計委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計劃委員會 ,成立於1952年﹔1988年,原國家計委、國家經委被撤,組建新的國家計委。在1998年3月的機構改革中,它被更名為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2003年3月,將原國務院體改辦和國家經貿委部分職能並入,改組為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國家教委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教育委員會,簡稱國家教委,由全國六屆人大常委會決定,成立於1985年6月。國務院主管教育的行政領導機關,1998年更名為教育部。
國家體委
1952年11月15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19次會議上,通過《關於增設中央人民政府機構的決議》,設置“中央人民政府體育運動委員會”(簡稱“中央體委”)﹔賀龍為主任。
1954年9月,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北京召開,國務院成立。根據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織法》,原“中央體委”改稱“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運動委員會”﹔國務院副總理賀龍繼續擔任國家體委主任。
1998年3月根據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准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原“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體育運動委員會”改組為“國家體育總局”﹔1998年4月6日,國家體育總局正式挂牌。
國防科工委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簡稱“國防科工委”),建立於1982年5月10日,系由中國人民解放軍國防科學技術委員會(簡稱國防科委,成立於1958年10月16日,是統一組織軍隊戰略核武器研究、試制、試驗、定型和監督生產的業務領導機關)、國務院國防工業辦公室(簡稱國防工辦,成立於1961年11月29日,是國務院管理國防工業的辦事機構)和中央軍委科學技術裝備委員會(簡稱軍委科裝委,成立於1977年l1月14日,是統一領導國防科學技術研究和國防工業生產的領導機關)合並而成,屬軍隊序列,同時也作為國務院的一個組成部委。
1998年3月機構改革時,原國防科工委改組為總裝備部,另成立一個屬政府部門的國防科工委。將原國防科工委管理國防工業的職能、國家計委國防司的職能,以及各軍工總公司承擔的政府職能,統歸新組建的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管理﹔同時,將各軍工總公司改組為若干企業集團﹔並保留了國家航天局和國家原子能機構。
根據2008年3月15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的《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的決定》,不再保留“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的機構設置﹔將原國防科工委除核電管理以外的職責都納入到新成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同時,成立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管理。
國家科委
1956年成立科學規劃委員會和國家技術委員會。1958年,兩個委員會合並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委員會,簡稱國家科委。1970年,與中國科學院合並。1977年9月再度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科學技術委員會,1998年改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