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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會"吃"下2千萬善款 用於給王振耀辦研究院【2】

2013年05月26日09:59來源:中國經營報字號:

摘要:蘆山地震讓中國紅十字會(下稱“紅會”)再次陷入輿論的旋渦,與以往不同的是,此次輿論的焦點集中在曾被公眾寄托厚望的紅會社會監督委員會(下稱“社監委”)身上。標榜獨立、公正、客觀的社監委是否能有效地的監督紅會?但社監委在“重新調查郭美美事件”上的“高高舉起、輕輕放下”令公眾失望,也讓公眾對社監委及其成員的合規性與公信力產生了質疑。 

紅會2000萬善款被指用於給王振耀辦研究院

紅會2000萬善款被指用於給王振耀辦研究院

直到今年“4·20蘆山地震”發生后,一個叫王永的“紅會社監委”發言人表示“要重新調查郭美美事件”,人們才發現紅會社監委的存在,並且逐步弄清楚這個社監委與紅會“不存在上下級隸屬關系”,而系由紅會聘任的社會知名人士組成。

2012年的12月7日,16名社監委委員由紅會直接聘任上崗,被紅會認為是“獨立監督機構”。

據王永、王振耀等多名委員描述,聘任的過程大體相似:紅會工作人員發郵件和電話,詢問他們願不願意擔任紅會社會監督委員會的委員,表示同意后,監督委員獲得聘任。

社監委成立后,紅會才公開了這些社監委委員情況,其中主任委員為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院長遲福林,北京大學中國政府創新研究中心主任、中央編譯局副局長俞可平擔任副主任委員。

因為未進行聘前公示,外界對這些社監委委員的聘任過程及相關情況並不清楚。商業利益交換

雖然目前社會組織接受獨立的第三方監督還沒有統一的模式與規則,但按照普遍定義,監督方與被監督方不應存在利益交換,否則這種關聯交易難以保証監督的公正與客觀。

2012年的12月7日,紅會在社監委成立時稱,委員系“經多方推薦和嚴格遴選”產生,不久又在回應媒體質疑時表示“在社會監督委員會委員人選的選擇上,委員會主要從專業背景、社會公信力、熱心公益等方面考量,同時考慮了不同專業人員的協同匹配,包括法律、財務、醫學、傳播、社會管理、救援等領域的專業人士”,但未向社會公布過推薦人、推薦理由及遴選的具體情況。

然而,“專業人士”王永似乎並不清楚NGO與非法社團的區別。

王永的公開身份是“品牌中國產業聯盟秘書長”,今年5月13日,他還在向媒體表示: “品牌中國產業聯盟是在香港特別行政區依法注冊的社團。”因為“品牌中國產業聯盟”向中國紅十字會常務副會長趙白鴿頒獎,聯盟秘書長又擔任紅會社監委委員監督趙白鴿,一時引來眾多關注。王永也不斷通過微博澄清自己“與紅會沒有任何利益往來,懇請網友拿出証據,一經查實,我願意承擔一切責任”。

但很快,網友及媒體便通過香港特區政府警務處確認了王永言稱的“社團”並不存在,而實際操盤者為王永名下的一間公司。王永對此解釋“看到網絡質疑后,我仔細看了一下材料,才發現我們注冊証書是商業登記注冊的証書,這意味著我們(品牌中國)是一個商業機構”。

法律規定,未經注冊便以社團(或其他社會組織)名義開展活動的,應屬於非法。據媒體報道,2009年,品牌北京在其開辦的經營性網站——品牌中國網上對品牌中國進行宣傳,出現了“十屆全國人大副委員長顧秀蓮、成思危擔任名譽主席”等內容。北京市海澱工商分局認為該宣傳中使用了“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名義”,違反了《廣告法》及相關管理條例,對品牌北京做出罰款6000元的決定。

王永之后,另一位社監委袁岳也公開承認承接過紅會的評估項目,“取費6萬元”。在紅會聘任的這16名監督委員中,袁岳是為數不多的商人之一,他擔任董事長的零點研究咨詢集團(主體為北京零點市場調查與分析公司,下稱“零點公司”)自稱是“目前國內最大的提供專業策略性研究咨詢服務的集團公司之一”。

2013年,紅會發布《汶川地震災區博愛家園項目終期自評調查報告》顯示,這個“自評報告”即由紅會委托零點公司所做。不久前被曝光的“紅會挪用藝術家作品拍賣所得8472萬元捐款事件”中,紅會稱善款被改投的項目,即是“博愛家園”,紅會曾為此道歉。

紅會發布的公開資料顯示,2012年年末,紅會賑濟救護部、訓練中心將“博愛家園”項目的外部評估工作委托零點公司完成,稱該公司對已實施的“博愛家園”項目進行了整體評估,於2013年4月形成了《汶川地震災區博愛家園項目終期自評調查報告》,並在全面分析上述項目執行情況的基礎上擬定了項目外部評估體系,包括《博愛家園項目手冊》和《博愛家園項目外部評估手冊》。

這次委托評估的業務,紅會向零點公司支付了多少費用,紅會和零點公司均未公開。

5月14日凌晨1時,袁岳透過微博回應:“以零點公司積累的公益項目評估經驗,含紅會在內的公益項目均需在落地評估上加強,零點公司對博愛家園評估提供問卷和指標體系設計、報告撰寫支持(取費6萬元,為非公益常規報價的1/3)也出於此。該項目為紅會自評,后續應獨立評估本人忝列社監委,前已申明僅提供技術支持,未來獨立評估宜由其他第三方負責。”

其實,早在成立初始,社監委就對委員行為有過規范要求。由社監委表決生效的《中國紅十字會社會監督委員會章程》載明:“當被監督事項與本人利害產生利益沖突時,委員應當主動回避。”而在此事件中,人們並未發現相關委員因承接紅會業務而提出工作回避的申請。

《國務院關於促進紅十字事業發展的意見》中也明確要求:“各級紅十字會要按照規定嚴格執行信息公開制度,做到資金募集、財務管理、招標採購、分配使用等捐贈信息公開透明,切實保障捐贈人和社會公眾的知情權、監督權。”

但是,這一項目的招標情況,紅會並未公開。

一位長期從事社會組織治理研究的公益人士認為,類似有償交易因涉及社監委委員名下公司參與,紅會及社監委均應公開金額、數量、有償服務時間、內容等交易內情。他認為,雖然目前社會組織接受獨立的第三方監督還沒有統一的模式與規則,但按照第三方監管的普遍定義,監督方與被監督方不應存在利益交換,否則這種關聯交易難以保証監督的公正與客觀。

殘缺的是,袁岳發完這條微博后,其與紅會對此事再無回應,至於這6萬元來自何處,是否違背捐贈人意願等疑問,公眾沒有任何答案。受益者不回避

2008年汶川地震后,紅會通過“李連杰壹基金計劃”募集的數千萬元賑災捐款被投入“北師大壹基金公益研究院”,至今不為人知。

事實上,紅會悄然將公眾對地震救災及災后重建的專項捐款改為他用,不久前爆出的“藝術家拍賣捐款被挪用”並不是特例。

2008年汶川地震后,紅會通過“李連杰壹基金計劃”募集的數千萬元賑災捐款被投入“北師大壹基金公益研究院”,至今不為人知。

現在,這個公益研究院已於2012年年初改稱“北師大中國公益研究院”,而院長王振耀也被聘為紅會社監委委員。此前的2009年,王振耀(時任民政部社會福利與慈善事業促進司司長)被聘為中國紅十字基金會社會監督委員會的副主任委員。

2007年,“中國紅十字會李連杰壹基金計劃”設立后,開始向公眾募款,但其募款額發生巨大增長是在2008年汶川地震后。那時,來自全國公眾的點滴善款通過銀行、支付寶等多種途徑快速積累,不久突破億元,均存於紅會賬戶。

為了獨立執行這些善款,李連杰於2008年10月在上海捐資200萬元設立非公募性質的“上海李連杰壹基金公益基金會”,開始大量接收由紅會轉來的汶川地震捐款,並將其中的2000萬元公募善款轉手“捐給”同是非公募性質的北師大公益基金會,用於2010年開設“北師大壹基金公益研究院”。

雖然其中1000萬元被標為企業“定向捐贈”,但直至2012年“中國紅十字會李連杰壹基金計劃”和“上海李連杰壹基金公益基金會”注銷公告發布,顯示已有約3000萬元陸續“捐給”北師大的非公募基金會。有來自北師大基金會人士的消息稱,善款絕大部分被公益研究院支出。

對於上述內容,紅會從未在任何場合提及,紅會及上海壹基金從設立至注銷的公告中也沒有善款投向這個研究院的任何報告。上海李連杰壹基金公益基金會的工作報告中,數千萬元投入研究院僅被公告為“公益慈善平台搭建”支出。

紅會有工作人員曾透露,將壹基金計劃募得款轉給上海李連杰壹基金去“執行”曾經引發內部爭議,因為上海壹基金並非紅會下設機構,紅會要執行這些善款,應該通過紅會系統去完成。但最終這類意見被紅會管理層否決。

2010年年初,王振耀辭去民政部社會福利與慈善事業促進司司長職務,加盟北師大,組建北師大李連杰壹基金公益研究院,並就任院長一職。此時,上海壹基金已完成2000萬元紅會善款的布局,順利將款“捐給”了北師大公益基金會。當年,曾有媒體詢問王本人,王振耀稱自己僅是大學二級教授,月薪約8000元。

5月23日,稱正在美國訪問的王振耀通過短信告訴本報筆者:“慈善界要有那麼高的年薪(指傳聞的百萬年薪——筆者注)就萬歲了!辦院與李連杰關系太大但與紅會無關。”王振耀一郭姓助理則表示,她並不清楚王振耀的薪水,隻知道研究院系由上海壹基金與北師大合作設立。對於北師大中國公益研究院是否會公布使用紅會善款的情況,郭姓助理稱“將盡快向領導匯報”后便再無回音。

就這一問題,筆者曾在幾天前當面詢問趙白鴿,趙未做說明即轉交紅會組宣部門答復。此后,紅會組宣部工作人員稱需要了解情況並向領導匯報后再與筆者聯系。但直到發稿前,紅會對此未作任何回應。

雖然設立於北師大的這個公益研究院從未說明辦院經費是來自紅會的公募善款,但其運營投入卻在不斷加大。研究院成立一年后,交付其使用的約2000萬元善款或即告罄。2011年年初,公募性質的深圳壹基金已經成立,上海李連杰壹基金公益基金會不久后即宣布注銷,北師大壹基金公益研究院開始向深圳申請撥款。

這個撥款請求最終未被深圳壹基金全部接納。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會有關人士曾透露,因為資助研究院並不符合深圳壹基金的使命和項目設立范圍,也不符合捐款人的意願,深圳壹基金隻有部分項目還在與研究院合作。

2012年年初,北師大壹基金公益研究院悄然改稱“北師大中國公益研究院”,去掉了“壹基金”,設立了“籌資部”。

原標題:利益交換、利益輸送纏繞 爭議紅會社監委 李江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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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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