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5月26日09:59來源:中國經營報字號:
摘要:蘆山地震讓中國紅十字會(下稱“紅會”)再次陷入輿論的旋渦,與以往不同的是,此次輿論的焦點集中在曾被公眾寄托厚望的紅會社會監督委員會(下稱“社監委”)身上。標榜獨立、公正、客觀的社監委是否能有效地的監督紅會?但社監委在“重新調查郭美美事件”上的“高高舉起、輕輕放下”令公眾失望,也讓公眾對社監委及其成員的合規性與公信力產生了質疑。 |
傳王振耀的研究院與2000萬善款去向有著說不清的關系。
據了解,目前的社監委成員中至少有3位委員與紅會之間存在利益交換,或通過商業機構的商業合作,或通過公益平台形成捐贈與受捐的紐帶。上述利益關系不是普遍定義中監督者與被監督者之間應有的關系,這也讓社監委作為第三方監督機構遭遇了成立以來的首次信任危機。神秘社監委
聘任的過程大體相似:紅會工作人員發郵件和電話,詢問他們願不願意擔任紅會社會監督委員會的委員,表示同意后,監督委員獲得聘任。
慈善組織成立社監委,紅會已經不是第一家。此前,其主管下的中國紅十字基金會已經於2009年7月成立了社監委,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於更早前聘請過社會監督員。
“紅會成立社監委后,在當時並沒有引發社會強烈關注,比較平靜。”4月下旬,紅會內部一管理層人士告訴筆者:“這個社監委是遵照國務院的要求成立的,聘請了一些體制外的人士。”
2012年7月10日,國務院下發《關於促進紅十字事業發展的意見》,其中明確提出:“紅十字會要建立社會監督委員會,對捐贈款物的管理、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建立績效考評和問責機制,嚴格實行責任追究。”
坊間較為一致的評價是,國務院之所以要求紅會成立社監委,背景源於“郭美美事件”爆發。
在此之前的2011年6月,那個“住大別墅,開瑪莎拉蒂”,認証身份是“中國紅十字會商業總經理”的20歲女子郭美美,讓紅會毫無躲閃地“中槍”。 這名女子口無遮攔的微博讓幾乎所有網友驚奇和詫異,進而引發了紅會的信任危機,緊接著是眾多網友對所有慈善組織的不信任。
當年7月,紅會發布“郭美美事件”調查報告,稱經由監察部、中國社科院社會學所、北京劉安元律師事務所、中國商業聯合會和中國紅十字會總會組成的聯合調查組,對郭美美與商業系統紅十字會(下稱“商紅會”)的關系、商紅會的治理結構和內部管理進行了認真調查,認為“郭美美與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及商紅會沒有任何關系,其炫耀的財富與紅十字會、公眾捐款及項目資金沒有任何關系”。
這成為紅會一直堅持的“郭美美事件”調查結論。
盡管如此,公眾對紅會的質疑並沒有停歇。隨后不斷爆出“上海盧灣紅會天價餐事件”“成都紅會捐款箱內善款霉變廢棄事件”“紅會挪用藝術家8472萬元捐款事件”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