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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會社監委是紅會養著的"公關部"? 身份或重定位【3】

2013年06月03日11:28來源:京華時報字號:

摘要:部分委員將此歸因於社監委的身份與職能被錯誤估計:社監委委員並非社會公選,而只是受紅會邀請,以志願者身份為紅會提供建議及監督。

  身份定位存異議

  一個由社會人士組成、以志願者身份監督紅會的機構,卻深陷質疑漩渦。

  這種現象的發生,在王振耀看來,“實際是社會上對社監委的功能定位出現了很大的分歧。質疑者把社監委的定位弄錯了,把社監委當成了類似紀委的機構,這就給社監委賦予了極高的職能。”

  盡管社監委章程明確,社監委“是由社會各界專業人士組成的專門機構,以第三方身份對中國紅十字會有關工作進行監督。”但王振耀認為,社監委只是一個咨詢性的監督機構,委員不是社會投票選出來的,而是受紅會邀請而成為委員,“大家只是想利用自己的專業知識,來義務幫助紅會完善自身,而非大家想象中的獨立第三方機構。社監委沒有注冊,也沒有獨立的法人代表,何談獨立的第三方機構呢?”

  王振耀的看法得到多名委員的贊同。社監委委員、中國社科院社會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楊團認為,社監委是紅會為加強自身監督,邀請社會各界專家而設立的相對獨立的機構。

  “它應該溝通社會監督紅會,而不能代表紅會。它的監督功能目前是紅會授予的,不能說是社會授予。”楊團表示,社監委只是相對獨立,而非完全獨立,且完全獨立的社會監督慈善組織的機構在中國現在沒有。

  南都公益基金會理事長、中國基金會中心網理事長徐永光認為,社監委的很多制度還沒建立起來,對社監委的質疑也主要集中在成員產生、構成及社監委與紅會的關系等方面,不過如果僅因為紅會出經費,就判定社監委不獨立,這是不成立的。“法律法規明確基金會的審計評估費用都由自己支付。但作為社監委委員,在社監委成立前與紅會有合作沒問題,但成立后絕對應該避免合作。”

  他同時表示,紅會本身就是半官半民的性質,而社監委的成立較為倉促,社監委如何定位,到底要建立一個什麼樣的體制,成員如何選出等,都需要探索實踐,現在沒有先例可依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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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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