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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員稱與別部門相比 城管部門何嘗不是臨時工【3】

2013年06月07日09:06來源:中國青年報字號:

摘要:“《勞動法》實施以后,根本就沒有臨時工了!每次政府部門出事,就說是臨時工干的,這是政府部門公然違法的宣言和示范,還有臉說什麼法治社會?”知名主持人孟非發表微博,引發了17多萬次轉發。

“隻糾結城管問題本身,永遠找不到答案”

今年“兩會”上,全國政協委員、同濟大學教授蔡建國就提交了提案,明確呼吁“完善城管立法”。這是我國首個呼吁“城管立法”的政協提案。

本報記者今日聯系蔡建國委員,他表示:“至今為止尚未收到任何相關部門對提案的回復。”

“我認為城管和被執法者的矛盾,本質上是非對抗性的矛盾。從根本上來說,是我國法制還不夠健全。相比所集中的職責,城管完全沒有相適應的法律手段和權力去有效地履行職責。”

趙陽也深有同感。“人們把協管員稱作‘臨時工’,然而以城管目前的尷尬地位,城管相對其他政府部門而言何嘗不是‘臨時工’?城管為體制背黑鍋,協管員為城管背黑鍋,臨時工就成了中國最忙最壞的人。”

他對城管的比喻很有意思:“現在的社會矛盾沖突很多,而城管不是滅火的‘消防隊’,很多時候恰恰成了‘點炸藥包的人’。”

有10多年城管工作經驗的他認為,在現有制度下,城管執法應該更需要智慧。

“我們對待小販,不能一概而論,小販可能不懂相應法律法規,就應該告訴他們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勸告教育為主。我見識過形形色色的小販,很多是家庭很困難,確實要以此為生,對於這些人群,我們也會予以照顧,通過小區物業公司,解決工作問題。”

趙陽說,對於小販問題,應該重視“疏導”,以溫和的方式予以解決,不能動不動就採取過激的暴力方式。比如“我會做很多前期工作,多開幾張整改通知單,多次進行提醒,對形勢和執法進行一個預估。城管執法是為了社會的和諧,不能因此破壞了社會的和諧。”

“還要給城管先洗洗腦,讓它不能有創收的沖動,要斬斷它的利益鏈。如果沒有創收的任務和壓力,那麼,它的執法就會規范很多。”隋木青說。

但城管的“專業化”管理,多年來一直難以真正見效。

一位城管部門工作人員對中國青年報記者坦言,“全國城管很鬆散。想做到標准化,更專業化,受到人、財、物方面的限制,更是一言難盡。”

蔡建國委員表示,明年兩會他依然會繼續推動“城管立法”的提案。“不能把所有責任都推到某一個城管身上,該健全法治的就應該健全。”

隋牧青也認為,要解決城管暴力執法問題,需要從立法層面入手,“期待城管條例重新修訂,把權力明晰一下,去掉與財產和人身有關的強制權。如果涉及到強制權的話,要向法院申請,有了法院文書后,再由城管代表法院來執行。”

趙陽,城管問題的出路,正應該結合目前我國的社會大背景。“如果把就業、社保、貧富差距問題解決了,怎麼會有那麼多小販呢?小販少了,暴力執法也會少了,也就不會有老百姓跟你拼命了。如果只是糾結於城管問題本身,永遠都不會找到答案。”庄慶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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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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