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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員稱與別部門相比 城管部門何嘗不是臨時工

2013年06月07日09:06來源:中國青年報字號:

摘要:“《勞動法》實施以后,根本就沒有臨時工了!每次政府部門出事,就說是臨時工干的,這是政府部門公然違法的宣言和示范,還有臉說什麼法治社會?”知名主持人孟非發表微博,引發了17多萬次轉發。

城管、學者“正反方”熱議——

隻糾結城管本身,永遠破解不了它

本報記者 庄慶鴻 實習生 張輝

“真正與群眾‘打成一片’的就是城管了!”有網友這麼感嘆。連日來,延安城管暴踩商戶頭部、淮北城管打圍觀學生、撫順城管毆打老人和圍觀市民,讓“城管”再次成為千夫所指。

城管打人到底為何屢禁不止?“出事責任歸臨時工”的惡性循環如何解決?中國青年報記者為此深入採訪小販、城管、學者等各方觀點,追尋這些問題的答案。

一切錯在“臨時工”?

延安城管踩商戶頭部事件發生后,延安市政府6月5日晚發布處理結果:對延安市城管監察支隊鳳凰大隊稽查中隊中隊長張奇、隊員南小波的處罰是“行政記大過”,對其余6名協管員則直接“解聘”。

這個“開除臨時工”的處罰決定,引起了人們的更多質疑。

“《勞動法》實施以后,根本就沒有臨時工了!每次政府部門出事,就說是臨時工干的,這是政府部門公然違法的宣言和示范,還有臉說什麼法治社會?”知名主持人孟非發表微博,引發了17多萬次轉發。

看到新聞后,南京市玄武區城管執法大隊隊員趙陽發出了“九評臨時工”的微博。

他認為,將簽有勞動合同的協管員稱作“臨時工”是誤導,但准確凸顯出其“臨時”特色:隨時能錄用、隨時能辭退、錄用無考核、入職低門檻、正常收入低、工作苦累臟……“不是臨時工,更像臨時工。”

為什麼要招協管員?

趙陽認為有三方面原因:一是城市管理工作量大,編制有限﹔二是協管員用工成本低,招一名城管的支出可招三四名協管員﹔三是協管員可以從事城管“干不了或不方便干”的事。“你在某些城市吐口痰,可能會圍上幾名協管員死纏爛打追要罰款,罰款效率遠超有執法權的正式城管執法人員,領導甚至引為經驗。”

趙陽表示,其實招聘協管員、城管不是像傳言那樣,刻意招聘有劣跡的人。

“但是由於管理混亂,有劣跡的人確實容易混入。在領導的傳統觀念裡,‘有魄力’、‘敢打敢殺’的人更加適合當城管,在執法過程中效率更高。這些根深蒂固的觀念,潛移默化地影響著這個群體。”

出人意料的是,趙陽坦言,協管員出了問題,挨罵的城管也覺得“委屈”。

作為城管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協管員的准入機制同樣存在著較大問題。原本應是“誰招聘、誰管理、誰負責”,但現實卻是多頭招聘。“現在很多部門都可以招協管員,城管部門可以招,街道可以招,保安公司也可以招,這就導致了對協管員的管理成為了大難題。”

更日常的問題就是“多頭管理”。“街道辦事處考核付薪水,協管與城管一起工作,城管未必能管住協管員,但城管落了罵名。”

趙陽眼中,協管員的尷尬是現實“壓”出來的。

“協管員”顧名思義應是協助管理者,不應成為城市管理的主體和主力,現實卻是,他們拿著極低的工資,承擔了太多工作。“他們往往還要協助其他部門工作,成為工商協管員、防疫協管員、治安協管員……給協管員減負、配足相應城管,道理簡單,改變很難。”

高層領導人提出“把權力關進籠子”,那麼,怎樣把協管員關進籠子?

趙陽認為,辭退了之不能解決問題。“因為現在各地都大量聘用協管,一出問題,頂不住了,就把臨時工炒掉,缺少有效的問責。一個臨時工倒下,千百個沖上來。”

問責機制不夠完善,也是城管暴力執法頻發的原因。“我認為應該問責領導,並且是一定要追究該單位一把手的責任。還是要和烏紗帽挂鉤,才是抓住了要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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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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