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7月20日21:51來源:京華時報字號:
摘要:李家新聘家庭法律顧問蘭和表示,李某某一家從未向該媒體以及其他任何媒體提供過有關短信等証據。 |
【對待原告】
“進行安撫和慰問,要看事實是否存在”
京華時報:周一的庭前會議主要內容是什麼?
蘭和:庭前會議主要內容應該有調查是否有刑訊逼供、有沒有新的証據,有沒有非法証據排除等問題。
京華時報:原告楊女士稱出事后未得到李家任何慰問和安撫,你如何看待此事?
蘭和:進行安撫和慰問,是基於客觀事實的,要看這種客觀事實是否存在,是否有事實上的需要,才會有后續的安撫問題。李某某的父母及家庭毫無疑問是有擔當的。之前的李某某打架事件發生后,他父親就親自到醫院去看望、去道歉了。
京華時報:那這是否意味著李某某及其家人認為,楊女士反映的事實不存在?
蘭和:關於該案我不能做定論,事實是有商榷的空間的。
【其他嫌疑人】
“背景不能干擾這個案件本身”
京華時報:您本人是否看過案卷?社會上有傳聞,除李某某外其余幾人的家庭背景很深?社會有質疑,隻公開了李某某的名字,其他幾人名字都沒公開,其中有一個已經是成年人了,也沒有公開。
蘭和:我不是辯護律師,不允許看卷。但我認為,背景不能干擾這個案件本身。所謂的背景深,沒有恆定的標准,無法界定。家庭背景是家庭背景,案件是案件,會基於証據和事實,兩者不能互相干擾。
關於名字公布問題,沒有公布名字,是因為是幾名未成年人。另一成年人名字也沒公布,具體我不清楚為什麼。
京華時報記者張淑玲
原標題[李家法律顧問否認給媒體展示敲詐短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