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7月20日14:47來源:法制晚報字號:
受害者已離職 接受心理治療 提出附帶民事訴訟索賠 李家律師:庭前會議期間不會就此達成調解
法制晚報訊 案發前在出事酒吧附近工作的受害者楊女士,如今已經離職,接受心理治療。下周一海澱法院針對李某某等5人輪奸案進行的庭前會議她不會參加。同時,李某某本人將參加此次會議。
上午,受害者的律師田參軍和李家的家庭法律顧問蘭和分別接受本報採訪。蘭和表示,庭前會議期間不會就被害人提起的民事訴請達成調解意向。
代理人說法
李某某律師:不能定性輪奸
昨天,5人輪奸案的被告人之一李某某的家庭法律顧問蘭和律師接受媒體採訪時稱,受害人是否是陪酒女,要等庭審后根據法庭查明的事實才能作出結論。
“畢竟案件的事實部分法律還沒有明確的認定,而到底是‘賣淫說’還是‘輪奸說’現在都沒有定性,這兩個版本是有截然相反的結論。”今天上午,接受本報採訪時,他這樣說。
受害者律師 :當事人已辭職
庭前會議
1
李某某將出庭
李某某的家庭法律顧問蘭和律師表示,下周一法院將進行庭前會議。
他告訴記者,李某某的兩位辯護律師正在為此次庭前會議進行准備,而李某某本人將出庭。
“目前還不能透露具體內容,但庭前會議結束后,我們會適時發布信息。”他說。
“庭前會議我們不會針對民事部分接受調解的。”蘭和稱,針對受害人楊女士提起的附帶民事責任的訴請,被告李某某一方會根據法院刑事部分的判決內容來考慮如何進行賠償,不會先期達成調解。
“她現在在北京接受心理治療。”田參軍說。他還透露,案發前楊女士在出事的酒吧附近工作,但目前身心受到重創,不可能再在原單位工作,因為“觸景傷情”。
2
受害人將不會參加
對此,庭前會議的另一方、受害人楊女士的代理律師田參軍稱,庭前會議楊女士不會參加。“我們已經做好了准備,結合檢方提供的証據,對李家人提起附帶民事索賠。”
3
會議可調解民事訴訟
根據新刑訴法規定,庭前會議上,法官將主要就案件管轄、是否申請排除非法証據等程序性問題聽取意見。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可以調解。
上午論戰
對方發“微”抗議 李家律師接招
田參軍今晨發布微博,反問如果此案真是“普通刑事案件”為何李家先后聘請5位律師,為何有人企圖顛倒黑白,說楊女士是陪酒女、賣淫女?
對田參軍的微博,蘭和律師上午回應說,“請幾名律師,是當事人的一項權利,現在很多案子都有律師團的出現,這也說明了律師目前在法律活動中的地位提高了。”
蘭和稱,“楊女士是受害方還是施害方,這一切都要到法院作出判決才能認定,現在來說,言之過早。”(記者 王曉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