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7月20日14:47來源:法制晚報字號:
■ 分析
換律師引爭議聘顧問是策略
近日,有傳聞稱李某的第三任辯護人陳樞和王冉將退出此案,對此,陳樞曾向新京報發來獨家聲明否認此事。昨日,蘭和律師也表示,他是近期才接受李家的委托擔任法律顧問,李家對陳、王二位律師還是非常信任的。
研究法律職業倫理的中國政法大學教授許身健介紹,在訴訟法上並沒有法律顧問的概念,為刑事案件被告人辯護的律師稱為辯護人,在民事案件中以律師或一般自然人身份出現的稱為代理人。但是在實踐中,一些單位可能需要專業的法律咨詢服務,也有可能委托律師事務所,律所再指派具體的律師與委托單位接洽。
許身健分析,李某案此前兩度更換律師已經引發爭議,甚至連第三任律師本身也成為爭議對象,在這種情形下李家委托法律顧問也是一種折中策略,該顧問既要承擔為家庭提供法律咨詢服務的職能,也可能就此案的刑事辯護策略與二位律師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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