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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7月27日16:46|來源:台海網|字號:
摘要:作為管理者和被管理者,長期“敵進我退、敵退我進”的互動方式,同時夾雜著沖突和流血。 |
7月24日,本報記者在元氏縣走訪發現,自2009年元氏縣城管隊被撤銷后,元氏縣的長春路步行一條街,慢慢地成了縣城“批發一條街”。為了吸引顧客,很多老店鋪將商品擺到了店門口,道路兩側服裝、鞋帽、家用電器、小商品琳琅滿目。
一輛輛農用機動三輪車橫在馬路中間,小商販們干脆將車廂四周的擋板放下,直接在車上支起了攤位。一條由農用機動三輪車組成的小商品攤位連成了一條望不到頭的長龍,將長春路一分為二,過往的人群不得不在間隙中找到空間。
據當地小商販說,以前這裡管得嚴,但后來城管被撤銷后,慢慢地就成了這個局面。雖然后來又有城管了,但那裡已成氣候,小販們的習慣也很難改變,城管來了也沒辦法。
半年后悄悄組建,職能弱化
距離元氏縣城管被撤銷大約7個月后,當地有人發現,原本位於槐陽大街的城管大隊招牌被摘下,而在縣城北邊一條荒涼的街道上的一間民居裡,悄悄挂起。元氏縣委宣傳部一位李姓負責人証實,現在的城管大隊隸屬於“元氏縣住建局”,是一個附屬辦公室的編制。在記者的採訪中,沒有人可以回答當時為什麼要再組建這支隊伍,但這支新城管隊的城管職能弱化卻是現實。
7月23和24日,記者連續走訪了元氏縣數十個商販發現。這些商販分為兩類:一類是城管認可的小商販﹔另一類是沒有合法手續,隻能偷偷摸摸擺攤的小販。所謂的認可,即合法的小商販,根據攤位大小,每月給城管繳納60元~400元不等的管理費,收費標准沒有成文規定,根據目測的生意好壞來判斷。對於小商販而言,用並不算太高的費用來代替被追攆的恐慌,是一筆還算劃算的買賣。
“交錢后,哪怕有一些輕微的佔道經營,城管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但對於那些沒有合法手續的商販,又是另一種情況了。”一個商販說。
來自陝西漢中的黃先生,在元氏縣擺攤賣涼皮已有5年多歷史。他原本在該縣人民路臨街賣涼皮,可城管不允許,他不得不擺在一個人煙稀少的小巷子裡,雖然他在原地放了一個大大的紅色路標,但依然無法阻擋顧客的減少。
但好在,現在的元氏縣城管很少會暴力執法,一般是口頭教育,甚至很少沒收攤販的三輪車。該縣一位退休老干部告訴記者,這與以前的城管不同,以前(被撤銷前)的城管局,在縣城裡飛揚跋扈,經常打罵小販,民眾意見較大。
記者走訪中發現,現在的元氏縣縣城,有城管和沒有城管的縣城面貌,其本質差異並不大,除了一些關鍵位置的疏通外,其余地方佔道擺攤現象依然大量存在。
當然,採訪中也有人對城管持支持態度,“沒有城管怎麼行?太亂了不好,不方便。”一個老人說。
新“城管”的執法尷尬 依然無法可依
“我們都存在11年了,怎麼還是臨時機構?”元氏縣城管大隊原隊長張志民說。在元氏縣城管大隊被撤銷命令下達之后,他不服,更加不理解。
在他看來,城管隊收停車費的事情縣政府早就知道,也是默許的。張志民算了一筆賬:“當時,城管大隊共有46人,除了我是公安干警編制,其他成員均為臨時工。幾十個城管隊員要發工資,辦公場地租的居民樓,再加上日常開支,每個月需要幾萬元,可縣財政每個月才給2000元經費,怎麼活?”
《新京報》記者黃玉浩是2009年前去元氏縣採訪城管被撤銷事件的記者之一。據他回憶,當時元氏縣城管辦公室的牆上挂滿了政府表彰的獎狀,還有縣領導與先進個人的合影照。雖然張志民的個人工資不過每月700元左右,但他開著一輛價值20萬元的小車,在這個小縣城裡顯得很闊綽。
(責編:林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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