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3年5月发表我国人权白皮书。 |
公民获取社会救助的权利进一步得到保障。在低保救助方面,国家先后出台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2012年,中央财政共安排城乡低保补助资金875亿元,比2011年增长16.8%。截至2012年底,全国共有城市低保对象2142.5万人,农村低保对象5341万人;城市、农村平均低保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330元、每人每年2068元,较2010年分别增长31.5%和47.3%。全国共有农村五保供养对象545.9万人,平均供养标准为集中供养年人均4061元,分散供养年人均3008元,较2010年分别增长37.6%和43.1%。在自然灾害救助方面,全面落实国家《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和《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颁布了《关于加强自然灾害社会心理援助工作的指导意见》。2012年,安排下拨中央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补助资金116亿元,比2011年增长34.3%,救助受灾群众7800万人次,有效保证了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在医疗救助方面,国家制定了《关于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的意见》,并在全国273个试点地区开展试点工作。2012年,全国医疗救助人次9134万,支出资金221亿元。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方面,国家发布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开展了“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截至2012年,全国共有救助机构(救助管理站、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1788个。2010-2011年,全国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4128709人次。
公民的健康权利进一步得到保障。中国已建立起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体系,包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截至2012年底,全国医疗卫生机构达95万个(所),卫生技术人员668.6万人。执业(助理)医师261.9万人,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1.92人。注册护士250.0万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1.83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573万张,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4.19张。2010年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4.8岁。个人现金卫生支出由2002年的57.7%下降到2011年的34.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中国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从2009年的15元提高到2012年的25元。国家免费向全体居民提供10类41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11年,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总体达到90%以上,全国住院分娩率达到98.7%。201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了精神卫生法,依法维护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发展精神卫生事业,保障患者病有所医,促进公民心理健康。制定了《中国慢性病防治工作规划(2012—2015年)》等一系列慢性病防控政策性文件和慢性病防治指南。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包虫病、麻风病、疟疾等重大及重点传染病患者获得免费药物治疗。率先在全球83个丝虫病流行国家和地区中消除了丝虫病。2010年以来,国家安排中央投资530.4亿元,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2012年,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91.2万个,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176个,社区卫生服务站2.5万个,乡镇卫生院3.7万所,村卫生室65.3万个,共有123.4万张床位。国家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2009—2011年,1100余家城市三级医院支援了955个县级医院,中西部地区城市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每年支援3600多所乡镇卫生院。截至2012年底,基本药物制度实现基层全覆盖,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并向村卫生室和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