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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版】2012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2013年5月

2013年05月15日08:17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字号: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3年5月发表我国人权白皮书。

  一、经济建设中的人权保障

  中国有13亿多人口,不发展经济,不首先解决人民的温饱问题,其他一切权利都难以实现。发展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也是推动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根本。只有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才能筑牢人民幸福安康的物质基础,保障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多年来,中国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通过发展经济来扩大城乡就业,增加居民收入和家庭财产收入,改善人民衣食住行用等条件,维护弱势群体权益,使公民经济权利得到更加切实的保障。

  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为改善民生奠定了基础,创造了条件。2012年,在世界各大经济体增长全面减速、各种风险不断暴露的情况下,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增长7.8%,居民消费价格涨幅回落到2.6%。2012年全年粮食总产量达到58957万吨,实现新中国成立之后第二个连续9年增产,连续6年产量超5亿吨。民以食为天,粮食生产连续9年增长,对于一个13亿多人口的国家来说意义十分重大,为中国人民过上幸福美好生活打下了坚实基础。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2008年至2012年,新建改建农村公路146.5万公里,改造农村危房1033万户,解决了3亿多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和无电区445万人的用电问题。城乡居民收入增长较快。2012年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917元,比上年增长13.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7%;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565元,增长12.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6%。城乡居民收入实际增长快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农村居民收入实际增长快于城镇居民。2012年,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即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39.3%,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6.2%。到2012年底,全国民用轿车保有量5989万辆,比上年增长20.7%,其中私人轿车5308万辆,增长22.8%;城镇居民每百户拥有汽车21.5辆,比2007年增加15.5辆。全国固定及移动电话用户总数达到139031万户,比上年末增加11896万户。移动电话普及率达到82.6部/百人,固定电话普及率达到20.7部/百人。互联网上网人数5.64亿人,其中使用移动电话上网人数4.2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42.1%。2012年全年国内出游人数达29.6亿人次,比上年增长12.1%;国内居民出境人数8318万人次,增长18.4%。其中因私出境7706万人次,增长20.2%,占出境人数的92.6%。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2008年至2012年转移农村人口8463万人,城镇化率由45.9%提高到52.6%,城乡结构发生了历史性变化。

  农村扶贫开发进入新阶段。为不断提高农村贫困人口生活水平,中国政府于2011年颁布《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明确提出到2020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以及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的总目标。国家大幅度提高扶贫标准,将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2010年不变价格)作为新的国家扶贫标准,更多低收入人口被纳入扶贫范围。2011年全国扶贫对象覆盖人口1.22亿人,占农村户籍人口的12.7%。2012年,中央财政综合扶贫投入2996亿元,比2011年增长31.9%。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32亿元。启动实施了武陵山、六盘山、罗霄山等11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及“十二五”(2011—2015年)时期支持西藏、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着力解决深度贫困问题。2011年,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985元,比2009年增长40.2%,增幅高于全国农村居民平均水平。按照新的国家扶贫标准,2012年末农村贫困人口为9899万人,比上年末减少2339万人。国家编制出台了《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十二五”规划》,计划“十二五”期间,完成中西部3万个贫困村整村推进任务,年均6000个村。农村贫困残疾人生活状况进一步改善。2012年国务院印发《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2012年,共扶持229.9万农村贫困残疾人,为86.1万农村残疾人提供实用技术培训,为13.2万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危房改造。

  少数民族贫困地区人民生活不断改善。根据民族地区的实际,中国政府坚持国家帮助、发达地区支援、民族地区自力更生相结合的方针,制定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推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努力提高各民族人民生活水平。中央财政不断加大对民族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2010年至2012年,中央财政对8个民族省(自治区)转移支付总额为26055亿元,占中央财政对地方转移支付总额的比重由24.3%提高到25.7%,同时加大了对民族自治州、民族自治县及边境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国家编制实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11-2015年)》,将6个10万人以上30万人以下的民族纳入扶持范围,安排专项资金帮助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经济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国家支持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编制实施《兴边富民行动规划(2011-2015年)》。国家制定了促进牧民增收、支持牧区发展的政策。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脱贫致富成效显著。2005年至2010年,民族8省区贫困人口从2338.4万人减少到1304.4万人,贫困发生率从16.5%下降到7%,比全国同期贫困发生率下降幅度快了近5.5个百分点。

  城乡居民住房条件进一步改善。2009年以来,围绕“住有所居”和“城市化进程中人类住区的可持续发展”两大主题,在推进城镇住房市场化改革,努力通过发展商品房市场满足群众多层次住房需求的同时,中国政府把满足困难群众基本住房需要,列为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通过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中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城镇地区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以及农村地区的危房改造、游牧民定居工程。在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方面,2008年至2012年新建各类保障性住房1800多万套,棚户区改造住房1200多万套。到2012年底,全国累计用实物方式解决了3100万户城镇家庭的住房困难,占城镇家庭总户数的12.5%左右。此外,全国还有近500万户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享受政府发放的廉租住房租赁补贴。2012年底,城镇和农村人均住房面积分别为32.9平方米和37.1平方米,分别比2007年增加2.8平方米和5.5平方米。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2011年1月21日,国务院颁布施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同时废止了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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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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