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3年5月发表我国人权白皮书。 |
积极参与国际人权文书及有关规则的制定工作。中国政府积极参与和推动联大加强和增进人权条约机构体系有效运作政府间进程(“联大进程”)。2011年11月,中国政府向人权高专办提交了《对加强人权条约机构体系进程的意见》,并于2012年7月派团出席了“联大进程”的首次非正式磋商,就改善人权条约机构体系阐述中国政府的立场和主张。2010年至2011年,中国政府派团参加《儿童权利公约》关于提供来文程序的任择议定书问题不限成员名额工作组会议,并在人权理事会第17次会议和第66届联合国大会上参加协商一致通过该任择议定书。2011年9月,中国政府就禁止酷刑委员会起草的《对〈禁止酷刑公约〉第14条的一般性意见》(工作文件)向委员会提出了书面意见。中国政府还推举专家参加有关竞选并担任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委员会,禁止酷刑委员会,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和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委员。
通过人权对话增进了解、相互借鉴。中国坚持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与有关国家开展双边人权对话与交流。近三年来,中国与美国、欧盟、英国、德国、澳大利亚、瑞士等分别举行人权对话,还与美国举行中美法律专家交流,与欧盟举行中欧司法研讨会,与澳大利亚开展人权技术合作项目等。2010年以来,中国政府派团出席了第10、11、12届亚欧非正式人权研讨会并积极参与有关议题讨论。2010年至2012年,中国人权研究会等主办了第3届至第5届“北京人权论坛”,围绕人权与发展、文化、科技、环境等的关系展开讨论。论坛已经成为包括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在内的国际人权对话与交流的重要国际平台。
中国将与国际社会一道,继续为促进国际人权事业的健康发展做出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