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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版】2012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2013年5月

2013年05月15日08:17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字号: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3年5月发表我国人权白皮书。

  公民受教育权利进一步得到保障。出台《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2010年以来,政府教育投入快速增长。全国公共财政教育支出从2010年的12550亿元增加到2012年的21165亿元。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中央财政共安排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资金达2465亿元。国家相继实施了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等项目。国家建立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实现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阶段各个阶段全覆盖,每年资助资金近1000亿元,资助学生近8000万人次。到2012年,约有1.2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享受免除学杂费和免费教科书政策,1300多万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享受生活补助。国家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到2012年底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91亿元,惠及近3000万学生。2010年以来,中央财政累计投入297亿元支持上万所学校新建或改造学生宿舍、食堂等生活设施。全国所有的县均实现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人口覆盖率达到100%,惠及1.6亿学生。2012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1.8%,15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9年以上,超过世界平均水平;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5%,与发达国家平均水平持平;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30%,在学总规模达到3325.21万人,位居世界第一。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人数达到922万,录取人数达到691万,全国平均录取率达到75%;全国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教育机构)13.99万所,在校生达3911.01万人。全国现有1393.87万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城市接受义务教育,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9.7%,其中80.2%在公办学校就读。民族地方已形成从幼儿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完整教育体系,少数民族人口的受教育年限显著提高。到2012年底,全国各级各类学校中少数民族在校学生总数为2384.48万人,占学生总数的9.27%。义务教育学校少数民族在校生数达到1515.46万人,普通中学少数民族在校生占全国普通中学在校生总数的9.39%,普通小学少数民族在校生占全国普通小学在校生总数的10.7%。

  妇女儿童权利得到更好保障。2010年以来,国家不断完善保障妇女儿童权利的法律政策。新修改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及新制定的社会保险法,重视提高妇女参政比例、推进生育保险以及为女职工创造健康安全的工作环境。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专门增加了“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和“保障儿童优先发展”两个专节。2011年,中国政府颁布了《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进一步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中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2008—2012年)》和《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的实施,进一步加大了对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的司法保护力度。妇女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妇女人均预期寿命进一步延长。2010年妇女平均预期寿命达到77.37岁,比男性高4.99岁,比2000年提高4.04岁。就业规模进一步扩大。2011年全国城乡妇女就业人数达到35153万人,全社会就业人员中女性比重始终保持在46%左右。妇女享有社会保障的程度普遍提高,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覆盖率达到95%。妇女参政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参与意识进一步增强。截至2011年底,全国省、市、县政府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比例分别达到83.9%、86.5%和89.8%。儿童健康状况持续改善。婴儿死亡率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持续下降,2012年,婴儿死亡率为10.3‰。,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13.2‰,提前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实施国家免疫规划,免费接种疫苗的种类已从5苗预防7种疾病扩大到14苗预防15种疾病。儿童受教育权利得到了充分保障。2011年,学前三年毛入学率、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初中阶段毛入学率分别达到62.3%、99.8%和100.1%,流动儿童、残疾儿童的受教育权利得到基本保障。孤儿、贫困家庭儿童、流浪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等弱势儿童群体各项权利基本得到保障,并得到更多的关怀和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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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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