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於2013年5月發表我國人權白皮書。 |
公民享有良好生態環境權利的保障水平不斷提高。2008年至2012年,累計治理重點中小河流2.45萬公裡,新增節水灌溉面積770萬公頃。2011年至2012年,中央安排專項資金24億元,啟動支持良好湖泊生態環境湖泊試點,試點范圍已由8個擴大至27個湖泊。其中,2011年啟動支持的8個試點湖泊已建設濕地8萬畝,新增森林覆蓋面積16萬畝,湖泊水質和自然修復能力進一步改善和提升。全面實施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機制,2011年至2012年,中央財政共安排資金286億元,對12.3億畝草原實行禁牧補助,對26.05億畝草原實行草畜平衡獎勵。2012年,全國草原綜合植被蓋度達到53.8%,比2011年提高2.8個百分點﹔天然草原鮮草產量達到10.5億噸,比上年增長4.7%。水土資源綜合治理進一步加強。2008年至2012年,累計完成造林2953萬公頃,治理沙漠化、石漠化土地1196萬公頃,綜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積24.6萬平方公裡,整治國土面積18萬平方公裡。其中,石漠化綜合治理重點縣增加到300個,京津風沙源治理工程建設范圍擴大到6個省份138個縣。塔裡木河、黑河、石羊河等流域綜合治理規劃和首都水資源可持續利用規劃等重點區域生態建設項目加快實施,敦煌水資源合理利用與生態保護綜合規劃項目建設全面啟動。全國城市園林綠地面積達到2242861公頃,綠化覆蓋率達39.22%,人均公園綠地面積達11.80平方米。目前全國有公園10780個,其中國家重點公園63個,國家城市濕地公園45個。區域生態治理和保護不斷強化。國家成立了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國家委員會。截至2012年底,全國(不含港、澳、台地區)共建立各類各級自然保護區2640個,其中國家級自然保護區363個,面積9415萬公頃,佔國土面積的9.7%。共建立風景名勝區962個,其中國家級風景名勝區225個,總面積約19.37萬平方公裡,佔國土面積的2.02%。針對青海湖流域生態治理,國家建立了6200畝濕地保護與恢復試驗示范區、10100畝治沙示范區以及14650畝退化草地恢復示范區,形成了區域生態治理技術模式,有效改善了流域生態環境。濕地保護有效推進,確認國家重要濕地11處,累計39處,新增濕地保護面積33萬公頃,恢復濕地2.3萬公頃。開展了近20種野生動物的棲息地恢復試點項目,實施了近30種珍稀瀕危野生動物的繁育項目。海洋環境生態保護工作得到加強。2012年,國家海洋局查處海上環境違法案件176起。新建15個國家級海洋保護區,增加保護區面積751平方公裡。在渤海率先建立實施海洋生態紅線制度。確定了21個海洋生態修復項目,70個海島整治修復與保護項目。近岸海域301個海水水質監測點中,達到國家一、二類海水水質標准的監測點佔69.4%。